我自小在漁民家庭長大,家裡有八兄弟姊妹。
家庭兄弟姊妹眾多,我為了補助家計,自小出來工作,沒有上學。年少的我,不懂關心和愛別人。又因為其他兄弟姊妹可以上學,但我卻要上班,令我容易憎恨他們。當我把工資用掉不夠錢用時,就會偷家人的錢,偷得越多越多。後來被家人發現了,我就轉偷街外人的錢,有一次被當場抓住,對方要報警,我很驚慌,幸好對方最後沒有追究。

過往有時不開心就會向天傾訴,傾訴完心裡很舒服,但不知為何?妹妹多次邀請我去信耶穌,但我多次拒絕,還跟她說:「信耶穌就有飯食嗎?」不過,結果還是跟妹妹去了教會。在教會聚會中,我聽到俄國將軍代替犯罪的母親受刑罰,比喻耶穌擔當我們的罪,耶穌真的很愛我們,這令我很感動。因著這位愛我的主耶穌,我決志信主了。
信主之後,我很開心,不再憎恨人,不再妒忌人,變得懂得關心和愛身邊的人了!
香港神的教會20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