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一個漁民家庭長大,家中有十兄弟姊妹,我在家中排行第八。在小學時候就需要照顧我的弟妹,因家人經常出海捕魚, 約一星期上岸2-3次,我覺得與家人關係距離很遠, 我經常問自己為何會在這家庭長大,但我知道不是我能選擇。
我在家裡感受不到有愛,為何爸爸和媽媽經常也不在我身邊。所以,我就會做出一些行為令家人注意自己。當時我經常周圍去玩、打波,又在同學家裡打麻雀直至翌日早上等。經常玩到不回家,目的是想令到家人注意自己。但只感受家人經常是駡我,不是關心我。所以,我很不開心,與家人關係更差。
我記得有一次我堂家姐到家裡探我,邀請我去尖沙咀文化中心聽福音聚會,我就應承了。當日見到有許多弟兄姊妹和我握手,感覺他們好親切,感覺好舒服。當聽福音時,講者講到有人願意為我死,我好感動,主耶穌從天來到地上來愛我,我從來沒想到會有人注意我,主耶穌就來尋找我,使我感受到我的價值。以前不懂去愛自己及家人,不懂表達、體量家人,現在我懂得怎樣愛他們。主耶穌改變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,使我曉得向我家人表達及愛他們,現在我和家人關係好好,在家人生日時懂得買禮物向他們表達。多謝主耶穌改變了我的人生,耶穌不單可以改變我,同樣也可以改變您,願您都能夠認識耶穌。
香港神的教會20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