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一個基督徒的家庭長大,所以自小已經去教會聚會,知道關於不少主耶穌的事,而我父母亦以聖經去教導我們,在環境上已經很好,但這樣並不代表我便不會去做壞事。
記得在幼稚園的時候,我曾經偷學校的文具 .又有一次老師說只可以拿一個獎品,我卻多拿了一套。當時我知道這些事是不應該的。
直至讀小學的時候,有一次,我去同學的家打電玩,卻欺騙父母說沒有去玩,但很遺憾,給他們一眼看穿了,我當然很害怕被打或責罵,但是他們沒有,只是把我關進了房間,要我自己向主祈禱悔改,說我這樣做是得罪神。雖然當時我年紀很小,但小孩子的心很清純,更加感受到犯罪是甚麼,也清楚神到底是怎樣的。
後來過了不久,爸爸向我講主耶穌的福音,我便決志信主了,因為我深感神的真實和害怕犯罪帶來的可怕後果。而信主後一直到今天都經歷很多主的幫助和經歷。祂是真實的,願大家也認識衪。
(香港神的教會,20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