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年72歲,在馬來西亞出生,在中國大陸長大,自小接受大陸的教育,那時根本不可能認識神。之後來到香港生活,在一個偶然機會,得知女兒在學校信了主耶穌,當時我是有些抗拒,但是又不反對她的信仰。過了一段日子,女兒在受浸的前一天對我說:「爸爸,我信了主耶穌,我好希望你來參加我的受浸聚會,看我受浸見證神。」
當時我沒有表示去或不去,因為我原則上不反對,但自己卻有點抗拒,思前想後,最終沒有出席女兒的受浸聚會。她回家後很不開心,也不想與我說話。後來在他的同學口中,知道我沒有參加她的受浸聚會,她很不開心。原來在那次聚會開始時,她的同學見我還未出現,便對她說:「你爸爸可能不來了。」她對同學說:「我爸爸會來的,他一定會來。」但最後都見不到我來出席她的受浸聚會。女兒非常失望,她的心也像碎了一般。正因此事,我內心感到很難過,也很內疚,欠了女兒很多很多似的,關係亦僵了起來。
過了一段日子,女兒再次邀請我參加教會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辦的福音大會,我很樂意接受這次邀請。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聽福音,在這次福音大會,我知道神創造天地,但我沒有接受主耶穌。
之後女兒再約我參加文化中心福音大會,聚會中講到聖經預言、以色列復國、歐元貨幣統一等等,但這次我仍沒有信主。
接着第三次女兒再次邀約我參加在嶺南大學舉行的福音大會,我記得這次講解福音的,是一位女傳道人。這次聚會中使我最深刻的是在聚會中展示了一幅大圖畫,畫中有一幅很厚的牆,左邊是光,右邊是一個哭喪着嘴臉的人,並背着罪的包袱,腳上拖着重重的鐵鏈球,圖下有火及棺材。講者說到她未信主耶穌前及信了主之後的改變,又講到主耶穌是無罪的,但祂來尋找我們,代替我們受了犯罪帶來的刑罰,担擋了我一切苦難,死在十字架上,最後死前呼喊 “成了” 。我很記得當時講者的右手緊握拳頭用力打在左手的聖經上,講到我們的罪使主受刑罰,並講到罪人接受主耶穌作救主,就可見到光明,罪得以赦免,寶貴的是信主後可以享受神的最深親情,並有豐盛人生。
在乘巴士回家的路上,我思想到很多東西。女兒在旁問我為什麼不出聲,亦問我明不明白所聽的福音內容,我表示明白。女兒著急地問我剛才有沒有祈禱接受主耶穌,求他赦免我的罪,拯救我。我對女兒說:「有!我禱告接受主耶穌救我。」女兒很開心。
感謝主耶穌感動我,使我願意接受他,依靠祂。
(香港神的教會,20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