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小時候脾氣很大,因為家人都完全遷就我,我要甚麼就給我甚麼。如果有不合我意的,即或是小事,甚至是不合理的,比如玩剪刀石頭布沒讓我贏,我便會不理踩他們,大發脾氣,在外公外婆面前把門猛力關上,要整所房子的人都知道我生氣了,要家人哄我。
還有,我十分自我中心,不顧身邊人的感受。我常常自命不凡,看不起別人,所以我不喜歡跟與我差不多年紀的小朋友,覺得他們不夠我聰明。當大家一起玩的時候,我會搶他們正在玩的玩具,還要認為他們是理應讓我這種聰明的人。自己有小食的時候,例如有大人送了我一大包糖果,我是一顆都不肯回請他們的。家人曾經問過我,如果有一天需要我幫忙照看著一個嬰孩一會兒,我會不會幫忙,我回答說會把他反鎖在房間,自己到客廳涼冷氣。
這樣的我持續到小一,姑姐帶我去了福音聚會。當我聽到竟然有一個人(主耶穌)在我未認識祂的時候就為我而死,且死在痛苦殘忍的十字架上,我很感動,於是決志信主。
信主後我脾氣小了,因為我知道亂發脾氣是不對的,會傷害到家人,而且主耶穌愛世人,甚至是頂撞祂的罪人,祂的榜樣使我能忍耐。試過家人做了一些不好的事觸怒了我,我想發洩,但當我一想到主耶穌,我就祈禱求祂幫我,祂就加我力量去平伏自己。
我又多想到身邊人的感受,關心別人需要,會想想自己能不能夠做些什麼幫助他們。譬如我知道身邊基督徒沒食早餐,我會買一份請他們吃。我自己喜歡吃的東西,我會主動找人分享,甚至有基督徒說已經吃飽了,求我不要逼他吃哩!我又到海外做義工和傳福音,曾去過南非徙置區的孤兒院幫忙,裡面簡陋有蚤,孤兒穿的都是髒的、破的,他們沒有什麼物質財富、學識,但我會跟他們圍圈玩,一起唱歌、拍照,又分派飯食給他們。以前的我一定會嫌棄他們,不會這樣做。當我跟基督徒一起在海外的時候,不少人稱讚我很會照顧人,與我相處,住在一起都很舒服。我很開心能夠幫助人,也成為朋友們歡喜待在一起的人。我要感謝主耶穌用了一份最高﹑無條件的愛愛我,使我有能力去愛。
願你們都認識主耶穌這份愛,使自己生命得著改變。
香港神的教會 20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