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自少就覺得自己沒有人愛,所以我不喜歡自己,不知道活著有什麼意義。我很努力讀書,期望可以得到父母的注意和愛。我亦很努力去尋找人生意義。
有人說:「做義工好有意義。」於是,我就自己一個人去中心報名參加「義工訓練課程」。我又去做義工,我幫過老人家,幫過弱智人士。我又去考急救,參加「聖約翰救傷隊」,「紅十字會」。我天天帶著急救證書在身,凡過馬路就留意有沒有車禍,有沒有人需要急救。
記得有一段時間,我和一個同學,每個星期五放學後,也要去接一位弱智人士放學,然後送她回家。
我記得她當時比我們大幾歲,卻要一輩子這樣生活。她吃東西時,會不受控地將食物噴在我的臉上。她不會自己走路,要靠拐杖一柺一柺地走。她說話模糊,咬字不清,我們很難聽到她說什麼。有一天,我喂完她吃東西後,看著她,我問自己:「我能夠幫到她多少?」頓然感受很無助。
有一天,我被姐姐邀請參加一個福音聚會,聽到一首歌:「年輕人,年輕人,你追求生命是否有所得?」我被歌詞吸引,原來真正幫到別人,是幫到人的內心,而不是短暫解決他的需要。基督徒告訴我,信耶穌有豐盛的生命,但我必須接受祂做救主。我一直好想追尋的人生意義,就在眼前! 而且,這位主耶穌那麼愛我,我怎能拒絕?於是,我就信了主耶穌。
信了主耶穌後,我認識一位年輕媽媽,她帶著一個身體扭曲,只會躺在床上的女兒。小妹妹當時約6歲,她從幼年開始腦癱瘓,所以她不能坐、不能說、不能動,所有起居飲食都要媽媽照顧。
我們向太太和小妹妹傳講主耶穌的愛,雖然妹妹只能「伊伊牙牙」發聲,她的認知很強,明白福音。她信主後,我見她面上的笑容十分燦爛,她雖然殘障,卻經常要媽媽帶她參加聚會;她雖然不能拿東西,卻拼命地拿起詩歌。我看見妹妹臉上的喜樂,她總是充滿笑容。雖然她的身體狀況沒有改變,主卻醫治了她的心靈,改變她永恆的結局。
妹妹16歲的時因咳嗽,在數個小時內,一聲:「我想睡覺。」便在媽媽懷中安息了,我深信妹妹已與主耶穌同在天家﹗
回想這件事,我將神的愛及救恩帶給妹妹,比她健全而不信主耶穌有意義得多!
信主後,我所幫助的人,不是解決他短暫的生活需要,而是將他帶到神的愛裡。我終於找到神賜給我的人生意義了!
(香港神的教會,20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