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在初中的時候信主的,信主以前,我是一個很乖的小朋友,但是我並不快樂,我也不知道為甚麼要快樂。
我讀小學的時候已經想人生的意義。我會問自己,為甚麼我要用功讀書?當時我問老師,老師給我的答案是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,但這個答案讓我感到很有挫折感。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又怎麼樣呢?賺很多錢,就是我生存的意義嗎? 我曾做義工,想尋找人生意義和快樂,但我心中總是不滿足,我得到的只是短暫的快樂。也試過把自己藏在衣櫃裡面哭,每晚睡在床上也流淚,自己也不能面對自己,感到無助。不快樂成了我當時的習慣。
很感謝主,我的妹妹先信了主耶穌。我看見我的妹妹信主以後,無論她的性情、她的生活、行為都改變了,讓我很羡慕她 , 也想像她一樣。於是,我就跟她到教會去。當我聽到神的真實,覺得很有理據, 而且原來這位神愛我,並且為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,使我很感動,於是我決志相信祂、跟隨祂。
信主以後,我再沒有每天哭的習慣,我得到從神而來真正的快樂。甚至,我快樂得要跟我的家人、身邊的人分享。如今,我出來工作了,我每天上班都很快樂,因有主耶穌伴我過每一天。有一位上司給我一個評語,「一個常常面帶笑容的人」,主耶穌真的改變了我,使我從心底得真快樂,使我能笑。
聖經上說,主耶穌能叫我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聖經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11節記載主耶穌這樣說:「是要叫我的喜樂,存在你們心裡,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」盼望你今天接受主耶穌,生命因祂改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