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信主之前的我,是一個怎樣的人呢?由於年幼已失喪雙親,我寄居於親戚家中,我未嘗到家庭溫暖和愛的滋味。我很獨立,甚麼事情我都是為自己能生存下去而忍耐,我沒有什麼人生觀,只期望自己不被人輕視,我拼命工作,認為只有自己努力奮鬥,方有出人頭地之日。對愛與被愛,我感受非常模糊,我內心很痛苦、非常不開心地度日,我的性格也就是因此而形成。
我曾於一九五三年離家到中國大陸讀書,六年之久,我的思想也間接被所謂「無神論」、「進化論」所影響,偏向於勞動創造世界的錯誤,也影響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。一九五九年,我返回香港,在自尊和自卑心的沖擊下,我決定投身於工業(紗布廠)。由於競爭很大,工作的壓力、內心的痛苦及不開心纏繞我達卅載之久,我為報答僱主栽培之恩,不分日夜埋首於工作,縱然有點成就也沒有滿足感,反是一片空虛。由於我「苦而不樂」的情緒,工作壓力又大,終於在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倒下了,長期積勞引致血液供應不到股骨,大約三年的時間,股骨頭腐爛,痛得要用‘嗎啡’止痛,連續做了兩次手術。住院兩個月期間還要不斷為僱主安排工廠生產計劃,因為我眼見過僱主曾對有病的同事不好的態度,我害怕「努力博殺」而擁有的一切突然會化為烏有,但我心裡的預感終於成為事實,老板竟然不願付出醫療費,還製造諸多事端,要逼我「自退」。天啊!我當然不肯被無理的解僱。我太太也駡他為何這樣對我,但我也最終被解僱了。我的身體及事業遭受種種無情的打擊,我的精神更陷於分裂狀態,患了嚴重失眠。我的內心充滿仇恨、痛苦,前路茫茫,我的內心簡直崩潰了。
在這種種絕望之際,有朋友告訴我說:「英傑,你要相信在人是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。」一九九五年我來到聚會,聽信了福音,接受主耶穌的救贖,主救了我,使我從罪中釋放出來。一九九六年受浸,在神的家中,在父、子、聖靈團契中享受愛,知道自己白白地領受神的宏恩,更見到弟兄姐妹的和睦相處,彼此扶持,明白到我們愛,是因神先愛我們的真理,內心感到有真的平安和喜樂。信主後,主的愛、主的恩典使我屬靈的生命有大改變,我能放下心裡的大堆垃圾,放下仇恨的心態,又醒悟到昔日為了自己而過度瘋狂工作,虧欠了家人,實在愚蠢,我重新學習愛護家人,改變過去對家人常發脾氣和大男人主義的作風。在神宏恩和大愛中,我有了真的依靠,內心也感充實,不覺孤單。雖然我仍要靠葯物解決長期性的失眠,最近我又患了直腸癌,連續做了兩次手術,但蒙神的保守和同在的祝福,直到如今仍可自由走動。感謝神使我珍惜每一天。寶貴天父是我的親阿爸,主耶穌是我的真良人,我是主的甜佳偶,我能享受神最深的親情、最高的愛,我心感動感恩,很想報恩,作愛的回應。太幸福,太滿足了!希望大家也能認識真神,經歷祂對我們的祝福、供應和幫助。
(香港神的教會,20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