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讀羅馬書第八章,有一些經文很直接,一節聖經已經說得很清楚。第八章說到我們的得救,是很穩妥的,單是這節聖經已很厲害,一節已經很足夠。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」(羅八1)「如今」就是now,現在,「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」即是在祂裡面的,其中一樣很重要的意思,就是已經與祂聯合,好像枝子與葡萄樹一樣。你一信主,就已經在祂𥚃面,祂也在你𥚃面。「就不定罪了」,就不再被定罪。有時英文的意思很好,no more condemnation,我覺得英文解釋得比較好,no more condemnation,永遠都沒有定罪的事。如今,now,如今我們是不是在主𥚃面呢?明天呢?總之你是在主𥚃面,就no more condemnation。所以,我覺得有這句話已經很足夠。
詩歌:羅八1
配經文:余光昭 曲:加拿大民歌(略改)
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
就不就不定罪了。
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
就不就不定罪了。
我覺得很好,我們應該很快樂。No more condemnation,這是聖經的話,你相信嗎?所以就是信心的問題。就我而言,no more;no more即是no more,將來不會有審判,既然是no more condemnation,總之是no more定罪。所以,沒有可能將來有一天我被神定罪,很清楚。「如今」:我知道現在我明顯在祂裡面,明天是,之後一直也是,我根本已經在祂裡面,沒可能不在祂裡面,天天也是這樣,這句話一直到永恆也是一樣。所以,我們沒有可能被定罪,我應該很有把握,你也應該是這樣。
「知道自己有永生」(約壹五13):「永生」這兩個字已經說得很清楚,既然是「永」,即是永遠也是向神活著,等於你已經得救,那是永生。現在有永生,一直到永遠也是「永」,不會沒有「生」,視乎你是否相信。另外,主住在我裡面,阿爸住在我裡面,舉個例子:如果我下地獄,阿爸、主和聖靈是否也和我一同在地獄裡呢?在羅馬書第八章後部分很清楚地說,我們會得榮耀(羅八30),更不用說不會下地獄。
最後,第38節:「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(全都說了,包括了什麼事呢?是現在的事、將來的事),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。」(羅八38-39)即是說,你一定會享受到神的愛,你也不會與神的愛隔絕。如果我真的下地獄,即使地獄,也不能使我與神的愛隔絕,即是說,在地獄中,我同樣可以享受神的愛,那𥚃會否是地獄呢?無論是現在的事、將來的事,包括將來的審判,這也是其中一件事,也不會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,實在已經說得很清楚。「無論是死、是生」,即使我死了,也不會隔絕,很清楚,反而,我與主同在,好得無比。
我們讀以賽亞書第一章18節,我覺得很好:「耶和華說:『你們來,我們彼此辯論。你們的罪雖像硃紅,必變成雪白;雖紅如丹顏,必白如羊毛。』」(賽一18)我覺得真的太好!神說:「你們來,我們彼此辯論。你們的罪雖然多得很厲害,雖然像硃紅,必變成雪白;雖紅如丹顏,必白如羊毛。」可以完全沒有罪。不過,我覺得很寶貴是,祂說:「你們來,我們彼此辯論。」神所做的是合理的,十字架最合理和公義。神不是輕看罪的問題,而是因為主為我們釘十字架。所以,聖經說祂是義的。雖然我犯了很多罪,但祂稱我為義,祂也是義,十字架是合理的,祂說可以辯論。
有機會你再去讀《靈命突破》,當中講到關於如何解決罪的問題。我這個人實在已經死了,我已經是新造的人。這個罪人已經死了,與主同釘十字架,根本解決得很徹底。
我們唱神家詩歌合訂本第1冊165首。我覺得希伯來書第十章是一章很重要的聖經,是很寶貴的聖經,也是一個高峰,我們在神面前永遠完全。另外,聖靈也作見證,聖靈要見證這事,見證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。聖靈的見證你相信嗎?神更立了約,這約說出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,已經立約,否則神也違背祂的約,但當然不會!神立約,就是想我們充滿信心。若果你不相信你的罪沒有了,會影響你經歷神、影響你與神親近和享受神,很多人受影響也是這原因。要知道,你已經沒有罪,都被赦免了,永遠也沒有。相信的話,你就會不同。魔鬼透過一味指控你的罪,想你的信心打折扣。「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」(來十12),你一定要明白祂那完美的救恩,一次永遠的贖罪祭。解決了,直到永遠也解決了──透過主釘十字架。
這裡說:「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」(來十12),主坐下了。其他祭司不能坐下,很奇怪。聖經真的是神的話,祭司是很尊貴的;另外,殿也很寶貴,是神的殿。有一件事很奇怪,在這建築物裡面,沒有椅子,你看聚會地方有很多椅子,然而,在聖殿那麼榮耀的建築物裡面,竟然一張椅子也沒有,是否很特別呢?每個進去的都站著,不能坐下。所以,祭司在裡面從來沒有機會坐下。因為當時的獻祭,是個預表,不能真正解決罪,因為他們所獻的,只是牛羊,牛羊的血不可能解決我一生的罪。我是人,牛羊比我低等,不可能牠們的血能解決我一生的罪,不可能!牠們不可能擔當我的罪,不可能!主雖然是神,但祂也要成為人,才能擔當人的罪。所以,主要成為人,才能為我們死,因為是人犯罪。祂成為人,祂同時是神。如果祂只是人,也不行,因為一個人,不可能擔當那麼多人的罪,即使我們中間有一個無罪,也難以擔當多人的罪,不可能!祂同時是神,很寶貴!祂為我們成為人,永遠成為人。祂同時是神,同時是人,才能做我的中保、祭司,否則祂不可能擔當我們的罪。很寶貴,祂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一次就解決了,直到永遠也解決了,沒有「分期」這回事,解決了!因為神把我一切的罪,歸到祂身上。有多少罪呢?是否只是信主前的罪呢?根本我一生的事,祂全知道,我還未出生,祂全知道,祂擔當我所有罪,一次過解決了罪的問題,所以是「一次永遠的贖罪祭」(來十12),已經足夠,都解決了,祂就坐下了。主是祭司,我們永遠的大祭司,其他祭司從來沒有坐過,不能坐,所以要有相當體力,才能做祭司,因為不能坐下,表明了他的工作,他不能完成。你完成了工作就坐下,但他們永遠都無法完成。主卻坐下了,因為祂解決了!所以就可以坐下,並坐在神的右邊。
詩歌:一次永遠的贖罪祭(神家詩歌合訂本1第165首)
詞:余光昭 曲:佚名
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
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
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,
從此等候,從此等候,
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。
因為祂一次獻祭,
因為祂一次獻祭。
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,
永遠完全!永遠完全!
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;
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過。
神使我們充滿信心,祂不再記念我們的罪。這是double negative(雙重否定),never never(永不、永不),為何語氣要那麼強烈呢?在祂那裡不用這樣說,完全是為了我們,祂永遠、永遠不再記念我們的罪。將來的審判,並不是審判我們,在十字架上,我們的罪已經解決了,已經審判了,我們與主已經同死,是新造的人。將來審判的時候,神不會記念我的罪,never never,所以很寶貴,是美事。主來了,帶來很多美事,是以前舊約的人未享受到的,祂一次過做好了,極其寶貴!
我初信時,一信主就是享受這件事。我雖然不知道太多,但我知道我一信主就已經完全沒有罪,很歡喜!我幾乎是晝夜親近神,但後來被「認罪」害得很悲慘,這其實是人的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