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講到主為我們受了很多苦,被鞭打,很痛苦,鞭打了很多下,真的很痛苦,又為我們釘十字架,但那裡也說到什麼呢?祂看見你和我,看見祂勞苦的功效,就心滿意足(賽五三11)。希伯來書第十二章有一句很寶貴的話,主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(來十二2)。所以我們要看見神因我們喜樂,極其重要,因釘十字架帶給祂的快樂,其中一樣很重要是得著我們,祂很快樂。這超過赦免,我盼望你看見神因著你很快樂,不只赦免那麼簡單。
詩篇第二十三篇講到祂是我的牧者,無論什麼時候,都是現在式的,整篇詩,我們都可以享受。聖經有太多關於現在的,很寶貴,是在活人之地我們可以享受到的。有主,我們看見過去很好,將來太好,今天也太好,所以你應該進入「超過赦免」,最低限度要進入「完全赦免」,祂和我們之間完全沒有罪,是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一次已徹底解決,直到永永遠遠。我們會心虛,因為過往犯了很多罪,有時很難接受「完全赦免」,但這是祂說的。神當然要徹底解決這問題,否則祂不會快樂。若你常常覺得自己與神之間有問題,其實祂很想你沒有陰影,你不要覺得神那裡有阻礙,因為神根本完全沒有,祂已赦免了我們,祂很想赦免我們,聖經說祂「樂意饒恕人」(尼九17;詩八六5),祂很想赦免我們,因為若祂沒有赦免我們,祂不快樂。你不快樂,祂也不快樂,這宇宙也沒有快樂。
以人來說,例如我,若有弟兄姊妹得罪我,我也想他們心裡沒有陰影,以為我會介懷,但我完全沒有,既然沒有,當然很想他們也沒有,不會覺得仍有什麼問題。人尚且如此,知道若對方仍覺得有陰影,會影響關係,沒有那麼快樂,何況神呢?祂為自己,定會把這一切辦妥。試想,如果兒子心裡慌慌張張,父親又怎會快樂呢?我們這群兒子,常常害怕,不知道是否得救、未必一定得救,我們若不弄清這些基本問題,甚至懷疑自己是否得救,怎會快樂!我也試過,經歷神那麼多,仍懷疑自己是否得救,為什麼會那樣呢?常常認罪、認罪。太寶貴!祂愛我們,完全超過人間的。所以一定要根據聖經,不過也可以用人的經歷去解釋一些。祂因要我們快樂,一定會做得很完美,否則祂也不快樂,紿終有問題未解決,神和人中間始終有嫌隙,祂不會快樂,你也不會快樂,神的家也不快樂,沒有這樣的事!十字架絕對完美,是完美的救恩,祂為著自己也要做得完美,使這群孩子不再慌慌張張。主是你的良人,你卻仍然害怕,懷疑自己是否得救,又不知道與祂的關係是否處理好,有沒有阻隔。但完全解決了,一次就徹底解決了。祂一定做得最完美,因為這是關係中最基礎的,會影響關係。若你未弄清楚,未進入的話,會被魔鬼控告、攪擾,你不會快樂、你的心不會快樂,不那麼安寧。主說祂留下平安給我們(約十四27),祂很要我的心平安,這是最基礎、最底線的。祂也叫我們放心,就算世上有苦難,也可以放心,祂已經勝過世界(約十六33)。這位主來到地上,改變了一切,改變了所有痛苦的遭遇、一切難處,祂說祂已經勝了世界。祂活著,我們也要活著(約十四19),很榮耀!很寶貴,這不單是我們的事,也是祂的事,祂會做到最完美。所以要進入這些真相。希伯來書第八章10至12節,大家不要輕看最後那個福氣,祂赦免了我們一切罪,不再記念,使我們可以經歷整個新約的福氣。
詩歌:來八10-12
配經文:余光昭 曲:Felix Mendelssohn(略改)
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
寫在他們心上,寫在他們的心上;
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
寫在他們心上,寫在他們心上;
我要作他們的神;
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
和自己的弟兄,說:該認識主;
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。
我要寬恕,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,
不再記念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。
真是太寶貴,祂為著我們立了這個約,祂本身不需要這些,所以我們應該要盡享這幾節聖經所說的,因是太厲害。祂立了約,使我們充滿信心,盡享祂完全的赦免,祂不再記念我們的罪。將來審判時,祂不可能再提,否則這就是「記念」,而且記念得很厲害,會刑罰你。不會這樣。這是很強烈的表達,永遠、永遠不會再記念,徹底解決了,所以我們能夠享受前三個福氣。因為完全沒有罪,我們才能享受得到:第一個福氣──新造的人,第二是我們與神的關係,第三是我們親身經歷神自己,就是保羅所說「至寶」的福氣(腓三8)。你和我不單聽到神的愛、神自己,我們的心可以感受得到,我們是有經歷的。神是真的,我們能經歷祂,而且一生有很多經歷,不是人製造出來的。若你未信主,不可能有這些經歷,不是人所能製造出來的。你信主後,經歷到神自己,與祂相交,這是真實的,雖然肉眼看不見,卻是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