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說到愛是最大的(林前十三13)。在我而言,神的愛是最大。主總結了舊約眾多律法,那最大的誡命就是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」(太二二37),還有「愛人如己」(太二二39)。主留下一個新命令,就是祂怎樣愛我們,我們也怎樣彼此相愛(約十三34),但不是靠我們壓迫出來。我曾說我一生的路就是約翰壹書的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(約壹四19)我覺得完全沒有別的路。保羅也是因為這樣不同了。第一點,他提到主對他個人的愛,他說:「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加二20)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4節說:「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;因我們想,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。」使他活著的是為主而活,基督的愛激勵了他,愛的影響力太大。
我寫了兩首歌,一首是〈誰影響父最深〉,一首是〈誰影響主最深〉。根本是祂愛我這份愛,影響祂那麼深,正因為祂愛我這麼厲害,祂自己的愛影響祂那麼深。約翰壹書說:「神就是愛」(約壹四8)。我們愛,就最像祂。聖靈所結的果子,第一樣就是愛(加五22)。有愛,就有下面所說的。愛可以說是完成了律法,命令的總歸就是愛(提前一5),愛也是聯絡全德(西三14)。我們愛神,愛人,是因為祂先愛我們。單看我們的愛影響神有多大,用人的話說,真的太厲害!神如果沒有愛,我們也不會存在。就是祂創造,也是因為祂愛才創造,否則連你我也不會存在。正因為祂湧流的愛,亦因為祂愛子。主說:父把我們賜給祂,因為創立世界以前,父已經愛祂(約十七24)。如果不是因為神的愛,根本就沒有我們。我們也是為祂的愛而被造,所以我們要活在祂的愛中,否則你就好像一條不在水𥚃的魚。
因為父、子、聖靈的愛夢,和祂們的相愛,才會產生那麼多事情,有你和我。這也影響到三而一的神中,與父原為一的,竟然為我們成為人,永遠不再單單是神,真的很厲害!永遠同時是神,同時是人,永遠不會再變回單單是神。因為祂愛我,而我是人,我需要祂救贖,所以祂成為我的祭司。還有,為了我的心理,祂為我永遠成為人,這在我心中真是無法代替,帶給我溫暖。祂也想與我近,這表達得很清楚,因為愛就是想最親近。祂太榮耀、無限,祂是自有的,是創造者,我是被造的,這個距離實在太大!但祂為我永遠成為人。
我寫了很多主為我永遠為人的詩,祂真的很知道我的需要。還有,這永遠的委身,我相信在你我心中是無比的。因為我是人,祂就永遠、永遠是人。祂真的太知道你和我的需要,祂要這樣投入自己,為我死在十字架上。三而一的神,祂們不單是合一這樣簡單,是一位神,是三而一的神。根本一到是一位神,但父竟然可以擊打、刑罰、離棄祂!影響父、子、聖靈,深到什麼地步呢?祂對我這份愛,真的很震撼!我雖然微小,但在祂的愛中真的不微小。祂的溫和、祂的愛使我為大。而且在祂心中,影響祂那麼大,祂對我這份愛就是那麼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