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『你回到埃及的時候,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。但我要使[或作任憑;下同]他的心剛硬,他必不容百姓去。你要對法老說:『耶和華這樣說:以色列是我的兒子,我的長子。我對你說過:容我的兒子去,好事奉我。你還是不肯容他去。看哪,我要殺你的長子。』」(出四21-23)
以色列人長子的觀念很強。這裡神說以色列是祂的兒子、長子,祂說:「容我的兒子去,好事奉我。」但法老不容許他們去,神說:「看哪,我要殺你的長子。」出埃及記第十一至十三章,提及不少關於長子方面。大家較熟悉第十二章,講到逾越節方面,就是羊羔被殺,血塗抹在門楣和門框兩邊。當夜神巡遍埃及地,若門上沒有羊羔的血,那家的長子就會死,牲畜也是這樣。透過這個厲害的災,法老才釋放他們。
當時在世界上,埃及可說是為首,但神說以色列是祂的長子。我不曉得法老王聽到,有什麼感受?這群人在他看是奴隸。你可以從出埃及記第一章看下去,法老要除滅以色列的男嬰。
「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,一名施弗拉,一名普阿;埃及王對她們說:『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,看她們臨盆的時候,若是男孩,就把他殺了;若是女孩,就留她存活。』……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:『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,你們都要丟在河裡;一切的女孩,你們要存留她的性命。』」(出一15-16, 22)
第二章講到摩西的父母將他藏了幾個月,否則他也會死。法老這樣對待以色列人,他們已是奴隸,要做磚(等苦工)。一直以來,魔鬼想要對付以色列人,因救主從他們而出。所以,是法老先惡待以色列人,太離譜,眾民都要將以色列男孩丟在河裡,但神是公義的。第四章,神說:「以色列是我的兒子。」甚至說:「我的長子。」神要興起他們,在地上成為萬民的祝福,他們也特別蒙福。
先是埃及人要對付以色列人,無論是不是長子,凡是男孩都要殺。所以神說得很清楚,再不肯容祂的長子事奉祂,就要殺埃及的長子。出埃及記第十二章很清楚,說到羔羊的血,神一見這血就越過。
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『以色列中凡頭生的,無論是人是牲畜,都是我的,要分別為聖歸我。』……將來,耶和華照祂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將你領進迦南人之地,把這地賜給你,那時你要將一切頭生的,並牲畜中頭生的,歸給耶和華;公的都要屬耶和華。凡頭生的驢,你要用羊羔代贖;若不代贖,就要打折牠的頸項(即是要死)。凡你兒子中頭生的都要贖出來。」(出十三1-2, 11-13)
我們好像驢不潔、頑梗。逾越節說出主是神的羔羊,背負我們的罪,救贖我們。從這段看到,原本我們都要死,但主救贖我們,所以我們應該歸給主。哥林多書說我們是「重價買來的」;彼得前書第一章說,我們得贖,是憑著基督的寶血,如同無瑕疵、無玷污的羔羊之血(彼前一18-19)。很寶貴,我們是諸長子,主用寶血買贖我們,我們理當將自己獻給祂、屬於祂,是祂用重價買贖我們,是最厲害的神兒子的血,祂要我們特特歸屬祂。
「日後,你的兒子問你說:『這是什麼意思?』(你看到,一隻驢若不代贖,就要打折牠的頸項,好像很無謂,這樣做有什麼意思呢?)你就說:『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。那時法老幾乎不容我們去,耶和華就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,無論是人是牲畜,都殺了。因此,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,但將頭生的兒子都贖出來。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,在你額上作經文,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。』」(出十三14-1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