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分享這些信息後,你去看聖經,相關的有很多,很寶貴,因為有很多聖經。聖經說到關於祭司方面,關於神與人的事,聖經就是說到這些事,充滿了(整本聖經),例如出埃及記的後半說到會幕、祭司;利未記也說到獻祭、祭司、節期等。過去有會幕、聖殿、耶路撒冷,一切以神為中心。如果神不是一個國的中心,就如以色列國敗亡。個人來說,若主不是你和我的中心,或一個家庭不夠以主為中心,教會不是以主為中心,後果可想而知。
有律法、祭司之前,你發現已經有人獻祭,好像祭司一樣,你可以稱他們為家庭祭司。神太好,人犯罪之後,已說到女人的後裔要打傷引誘人犯罪魔鬼的頭。祂來要除滅魔鬼的作為,因為魔鬼使人犯罪,攔阻神心意的完成。人犯罪後,神為人做了一件皮衣,祂是不是太好、太寶貴!對我而言,全世界沒有一件衣服比這件更寶貴,任何「溫暖牌」都不及這一件。雖然沒有講清楚是什麼動物的皮,我猜大多數是羊,有一天神的兒子要成為神的羔羊,帶給我最大溫暖,祂要用衣襟遮蓋我。
亞伯也曉得要獻祭,我相信是神教導了亞當,為什麼要流血。將來有位救主,女人的後裔要來,要受傷、流血,成為我的大祭司。祂衝過發火焰的劍,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回到神面前,回到生命樹那裡。我們重得的超過樂園,新耶路撒冷也稱為樂園,太寶貴!
創世記第四章說到亞伯獻祭,第八章挪亞獻祭,第二十二章亞伯拉罕獻祭。我們看約伯記第一章:「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;那人完全正直,敬畏神,遠離惡事。他生了七個兒子,三個女兒。他的家產有七千羊,三千駱駝,五百對牛,五百母驢,並有許多僕婢。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。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,就打發人去,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,與他們一同吃喝。筵宴的日子過了,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。他清早起來,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;因為他說:『恐怕我兒子犯了罪,心中棄掉神。』約伯常常這樣行。」(伯一1-5)
有律法、祭司之前,約伯像是家庭祭司。約伯是很早期的人,算是先祖。出埃及記,神要以色列人成為祭司國度,最後只有利未支派中,亞倫的後裔作祭司。
剛才我們讀約伯記,我鼓勵第一程的弟兄姊妹,當時還年輕,是青少年人,未能成為一家之主,但現在已有很多成為一家之主。我鼓勵特別是一家之主的,要像約伯一樣,也像挪亞、亞伯拉罕他們獻祭。另外,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都有祭壇。祭司有很多方面,若給我選擇做皇帝或祭司,我情願做祭司,是特別與神近,也幫助人近神,幫助人到神面前,有什麼比與神近更寶貴呢?沒有比享受神自己更寶貴的。有了這方面,神就可以隨意使用你。若沒有這方面,只有名銜沒有用處,試問掃羅王有什麼用處?還有列王記中那些王;王本身也要活出祭司生活,就算他們不是祭司,也要好好親近神,否則就是個壞王。
我覺得太寶貴。我們一起唱啟示錄第一章5節後半起的內容:「祂愛我們,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,又使我們成為國民,作祂父神的祭司。」(啟一5-6)第五章說到這方面,因為是很寶貴、很寶貴!祭司當日在全地應該是與神最近,也幫助人親近神,你說是不是最寶貴呢?自己能親近神,又能幫助人,我覺得世上沒有更寶貴的,你絕對不能給人更寶貴的。
我只有感謝主,祂為我成為大祭司,是不是太寶貴?祂永遠作祭司!雖然罪赦免了,祂仍然作祭司;不單為罪得赦免,罪得赦免為的是使我們最最享受神自己,祂天天都想做這件事。現在我們是祭司,更應該活出這樣的生活,才能幫助人。若我們整個流,大家都與神很近,大家彼此幫助與神更近,幫助每個弟兄姊妹好好親近主,多麼寶貴!
詩歌:啟一5b-6
詞:余光昭 曲:Henry F. Hemy
祂愛我們,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,
又使我們成為國民,作祂父神的祭司。
但願榮耀、權能歸給祂,
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