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看約伯記第一章,第6節:「有一天,神的眾子(神的眾子是指天使,他們都是神的創造)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,撒但也來在其中。耶和華問撒但說:『你從哪裡來?』撒但回答說:『我從地上走來走去,往返而來。』耶和華問撒但說:『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?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,敬畏神,遠離惡事。』撒但回答耶和華說:『約伯敬畏神,豈是無故呢?』」(伯一6-9)他就是在控告。
我們再看第二章:「又有一天,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,撒但也來在其中。耶和華問撒但說:『你從哪裡來?』撒但回答說:『我從地上走來走去,往返而來。』耶和華問撒但說:『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?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,敬畏神,遠離惡事。你雖激動我攻擊他,無故地毀滅他,他仍然持守他的純正。』撒但回答耶和華說:『人以皮代皮,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,保全性命。祢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,他必當面棄掉祢。』耶和華對撒但說:『他在你手中,只要存留他的性命。』」(伯二1-6)
你看見真的很寶貴,神將天上發生的事告訴我們,這些是真事,不是比喻。
「有一天」:可能還有第三天,我們不知道;有多少天我們不知道。
我們再看一些聖經,講到天上發生的一些事,你可以自己去看上下文,關於亞哈王的情況,那裡有些假先知,但也有一位真先知。歷代志下第十八章18節:「米該雅說:『你們要聽耶和華的話。我看見耶和華坐在寶座上,天上的萬軍侍立在祂左右。耶和華說:「誰去引誘以色列王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?」這個就這樣說,那個就那樣說。隨後,有一個神靈出來,站在耶和華面前說:「我去引誘他。」耶和華問他說:「你用何法呢?」他說:「我去,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(即是假先知)。」耶和華說:「這樣,你必能引誘他,你去如此行吧!」現在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,並且耶和華已經命定降禍與你。』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前來打米該雅的臉,說:「耶和華的靈從哪裡離開我與你說話呢?」(代下十八18-23)
米該雅面對假先知,他是個很忠心的先知。他又看見神坐在寶座上,天上的萬軍,就是天使,侍立在祂左右。有一個神靈,這當然不是好的天使,因為他去引誘人,作謊言的靈,但神也利用他。撒但是神的對頭,神卻讓他在其他天使,更要在眾子面前說話,一般來說,這些是好的天使。我覺得很好,神要除滅魔鬼太容易,但神容許他說話。神真的很公義、公平,你可以講,可以辯論,可以反駁。祂讓其他天使聽見,不會說:你過來向我說,如果我有問題,只有我知道,你不要向其他人說。而是天使也在,你可以說。
魔鬼當然憎恨我們,因為我們不單代替了他的位置,而且我們是更厲害,況且我們以前是他的手下,現在反過來,我們站在神那邊,已經開了眼,看見真相,從黑暗進入奇妙光明。我們看見的是奇妙的光明,看見的東西太厲害!神開恩給我們,那些是很寶貴的東西,是祂湧流恩愛給我們的。魔鬼很憎恨我們,加上我們越快完成神的心意,他就越快丟進無底坑,這與他的命運也有關係。但最終他還是想攻擊神,當然他也攻擊我們;他攻擊我們,間接是同時攻擊神,看以賽亞書就知道,最終他想與至高者同等,想坐上寶座,得著敬拜。所以現在那些假的、異教的,根本背後是仇敵,人拜得越多,就越容易被鬼附,他們與鬼太近,鬼也與他們近,所以從這知道那些是假的。我們奉主名趕鬼,你就知道我們信的是真的,他們信的是假的。有誰可以趕走我們和聖靈呢?從來有誰在趕我們?單從這件事你們就知道,全世界有誰見到基督徒,就像趕鬼那樣趕呢?你們沒有聽過!只有我們趕他們。聖經講了多次,不單主耶穌和保羅趕鬼,我們整個教會歷史中,趕鬼的次數多得很,我自己也有不少。
我覺得神容讓他存在,而且他有相當厲害,我覺得才顯出神的榮耀和智慧。我覺得挺好的,有這麼厲害的控告者,神存留他,讓他講,讓他攻擊──間接就是攻擊神,攻擊約伯就是攻擊神。他說神愛約伯是無故的嗎?那麼好?是有自私的動機。神待他好,即是說神不是那麼好,或者祂有很多東西可以收買人心。他背後是什麼意思?他講了很多話,其他天使都會聽見,好的天使也聽得見。神讓他在,眾子也在,沒有隔開他們,不讓他們聽見。如果神封閉他,很容易;神封閉任何人,不影響人,絕對可以,太容易了。但神讓他講,而且讓他在使者面前說,他們可以聽。我覺得很好。實際上,神利用這些幫助其他天使,你可以看見我們這位神是很好。
啟示錄第十九章,講到騎白馬的那位降臨,祂回來提接教會,祂爭戰是公義的。神從頭開始是公義,從亙古一直到永恆都是公義,公義和公平是祂寶座的根基。我覺得很好!你可以看見,不單魔鬼,其他神靈也在,神准許,也利用他,多好!因為亞哈太敗壞,神很真誠,詩篇說祂預備了殺人的器械(詩七13)。有些人害人太厲害,神可以使他們生病,做不了那麼多惡事,或者早死,各方面神都控制著。神給人自由,但如果他用自由太過,害人太厲害,祂可以制住,給予限制。魔鬼可以做些事,但你發現,神說範圍就是那麼多,他不能越過。所以你看見哪一位是神。如果攻擊到神,神的寶座就倒下,神就有問題。只要控告是合理的,可以說神不能越過,因為神是公義的。神是全能,但不能做不公義的事。
過往歷史上,有些所謂神學的說法,神有主權,祂做什麼都可以。甚至譬如揀選,有些甚至說祂揀選人滅亡。他們講錯了什麼是揀選,又弄出原罪來。他們覺得神有主權,做什麼都可以。他們講錯了!祂有主權,做什麼都可以,但祂不會做不義的事。所以原罪那些一定是錯,不合理,完全不公義。如果揀選了你,你本來不相信,祂都可以令你相信,或是「有效的呼召」,其他的就任由你滅亡,這些簡直是謬論,絕對要打倒。這些在教會歷史上影響到今天,就是那些原罪等等,根據原罪的根基搞上去。這些根本就是使人誤解神,若是這樣,神就是不公義的,對愛也有損。人若沒有自由,人就不是人。你有罪性,不犯罪不行,你生下來,有什麼自由?又要負責,很不公義。怎樣解釋都不公義,不可能是對的,而且違背聖經,違背很多明文聖經。
真的很寶貴,我們這位神是光,也是愛。祂的愛與公義不會有矛盾,祂所有屬性都不會有矛盾,是完美的配合在一起。好像天虹有各種顏色,卻是一種光。神是光,祂有各種榮耀,各種屬性,但完全和諧。祂不會因為愛,就溺愛到好像不公義。所以是很厲害的。聖經講到一些人,在某些方面強一些,例如約伯特別忍耐,亞伯拉罕有信心。但主呢?要講祂在哪方面較強,會比較難,因為祂樣樣都強,祂是完美的。祂那麼強,但有一項是包含所有的,就是祂的愛,有愛自然有其他美德,例如有愛自然不會說謊,是信實的;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說到,有愛就有各種美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