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第一百一十篇很寶貴,第4節說:「耶和華起了誓,決不後悔(神最不需要起誓,祂說的每句話勝過人的誓言),說:祢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。」太寶貴,這句話有太多意思。阿爸起誓決不後悔,雖然主做祭司,要承受全宇宙直到永遠都測不透的苦痛;父、子、聖靈都一同承受,實在太震撼!
我想起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:「耶和華卻定意〔或譯:喜悅〕將他壓傷(我覺得這裡用「喜悅」更適合。神的愛太厲害,甚至喜悅將祂愛子壓傷,看似不合理!祂愛主愛得這麼厲害,愛我們又愛得這麼厲害,因為神的愛就是這麼厲害),使他受痛苦。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。他必看見後裔,並且延長年日。耶和華所喜悅的是必在他的手中亨通。」(賽五三10)
主成就了神最喜悅的事,祂已經復活,完全解決我們的罪!祂復活,祂看見我!希伯來書第十二章,與這段相似: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。」(來十二2)祂看見祂的後裔,太寶貴祂看見我,甚至一直到永恆都有我!阿爸、祂自己,因著我喜樂,我是祂前面的喜樂,還有神家中每個都已經太寶貴,全部合起來。父、子、聖靈最滿足、喜悅的事,必會成就!
「耶和華起了誓,決不後悔,說:祢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」:太寶貴了!神為了我們的永恆,預備主自己,為我們做祭司直到永恆!祂看見做祭司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職分,是將我們完全帶到神面前,使人與神最近。主做祭司,目的最想我們與神最近,享受祂自己。
阿爸知道主渴想永遠為人,甚至為我們死,永遠最榮耀、最厲害地得著我們,這是祂無法形容的榮耀。阿爸起誓,決不後悔,立祂愛子做我們的大祭司,這是阿爸的榮耀。這一切顯出父、子、聖靈的愛太厲害,以及顯出主決心面對巨大苦痛,祂也看見前面的喜樂。
太寶貴,耶和華起了誓,決不後悔,是不是太寶貴!神為你我預備祭司,解決我們罪的問題,不單如此,更使我們與神最近。我們應該運用自由,渴望、擁抱、享受主為我們所作成的。我們不要用自由去阻礙,而是與祂配合,因為祂要與我們最近,是真的相愛,心與心最近。我們運用自由很重要,因為這才是我們對祂的真愛。
我們看希伯來書第八章,這卷書特別說到主是我們的祭司,這位祭司太寶貴,完全超過舊約的祭司。試想,祭司竟是神自己!神的愛子竟然永遠成為人來做我們的祭司。祂非常樂意,雖然祂要面對巨大苦痛。太寶貴有希伯來書,是我很寶貴的一卷書。仇敵阻礙我們親近神、經歷神,但阿爸為我們預備了這位祭司、中保。我想到撒迦利亞書第三章,主對付我們的對頭,阿爸稱我們為義,主流血,為使我們得稱為義。
「弟兄勝過他(勝過魔鬼),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。」(啟十二11)主使我們可以這樣有信心和愛主的心。
「我們所講的事,其中第一要緊的,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,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。」(來八1)祂為我們成就得太完美!祂太偉大,祂的愛太厲害!神最、最悅納,祂說:「你坐在我的右邊。」祂成就了父要祂做的最完美的事——父起誓立祂做大祭司。
「祢坐在我的右邊,等我使祢仇敵作祢的腳凳。」(詩一一零1)
論到祭司,我沒法不提這位大祭司,祂所成就的多完全!從前我們因為罪,遠離神,與祂隔絕。想不到我們不單罪得赦免,被稱為義人,竟能做祭司!是不是太奇妙呢!祭司與神最近,是不是太厲害!我想到以弗所書第二章,我們從前遠離神的人,因為主的血,已經得親近(弗二13),是不是太奇妙呢!你我的身分,與以前比較,是最有衝突的;從前遠離神的人,竟能做祭司!難怪有啟示錄第五章,我們真要帶萬有來讚美神!太寶貴,我們是宇宙中的諸長子,其中一個榮耀是做祭司,我們全群已是諸長子,已最榮耀;大家都是祭司,很榮耀。當祭司是很榮耀的,希伯來書說做祭司的尊榮不是人能自取。神在我們身上的恩愛,實在太厲害!太寶貴,主是祭司,同時是祭物,太動人!是祂用自己的血——神兒子的血買贖我們。祂為你我永遠活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