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寶貴,我們有雅歌及路加福音第十五章,內容非常直白,你說「歌」有沒有感情呢?單就歌而言,先不談別的,而且這是歌中的歌,你說是否很寶貴呢?而神與我們的愛,是用歌寫出來,可以唱,又稱「歌中的歌」,你說有沒有感情呢?肯定有!一個人沒有感情,也會被歌觸動,因當中有感情。當然,歌中有真理,是最濃縮和美麗的。神與我們的愛是歌中的歌,很直白,也滿了感情。是否太寶貴呢?當中說到神對我們的愛是「耶和華的烈焰」。
路加福音第十五章太寶貴,主來到地上,祂整個將神表明出來。當然,雅歌雖然講到主對我們的愛,但父對我們的愛,同樣是這樣的感情。神對我們的愛真是浪漫,才能這樣描寫。連父對我們的愛,一樣有這樣的質素在裡面,這份親情很美麗,超越理性;不是沒有理性,而是超越。
剛才說,這幾個比喻,第一點很寶貴的是個人性,對嗎?一百隻羊,失去其中一隻,那人卻為牠付出得很厲害!十塊銀錢,失去一塊,要細細的找。你不要輕看自己,總之,你今天影響著神,you matter,你不是無關緊要。
另外,你認為祂有沒有感情呢?我很寶貴這裡談到主、聖靈和父。那人找到那隻羊,會不會打牠說:豈有此理!他非常歡喜,你看聖經說:「找著了,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,回到家裡。」(路十五5)他快樂到一個地步,要人陪他同樂,因為是太快樂的事。他太寶貴這件事,太寶貴、太寶貴,到一個程度,要人一起來體會和慶祝。這裡沒有寫,但我相信他們的對話不是說:「我失去的羊找著了,你與我一起快樂。」不會那麼冷淡的,可能也會同樣擺設筵席。如果是擺設筵席,我相信花費一定比那隻羊更貴。愛不功利,並且超越理性,因為有感情;這感情很難用錢或物質來衡量,因為性質不同。
失錢的比喻亦相同。我們看第7節:「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。」(路十五7)我得救時,天上為我歡喜;你得救時,天上亦為你歡喜,不是在地上你一個得救,你獨自歡喜,而是天上都為你歡喜!很寶貴,天上是很正常的,並且,阿爸要大家一起歡喜,明白嗎?正如第三個比喻那樣。他們都有同感,而最歡喜的是誰呢?一定是天上那位主。最歡喜就是那位好牧人,而且寶貴到一個地步,不得不找人一起來體會,我難以用言語表達,但你知道,當太開心或有太寶貴的事成就時,若一個人沒有表達,就完全不對稱,所以證明他很快樂,陪同他一起快樂的人,肯定不及那人本身快樂,對嗎?但從這些看見他們快樂得很厲害!主說出來,使我們知道祂自己快樂得很厲害!第二個比喻,聖靈快樂得很厲害,同樣,阿爸也快樂得很厲害!喜樂到要分享,且要一起喜樂,言語難以表達,總之,太快樂,我用爆炸的快樂來形容!
你想想,是真的!神從亙古的夢想要得著的,祂付出那麼厲害,經過漫長日子,亦經過最大痛苦,竟然得著了,你說要怎樣形容呢?特別是付出越大、受苦越大,得著的更加寶貴。我覺得我無法表達。試想,如果你付出很多,你畢業時,是怎樣的感受?或者世運選手,經過許多辛苦操練,得著世運冠軍,雖然這些算不得什麼,但他們的反應如何呢?這比喻完全不對稱(不能與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比喻相比),你想想,阿爸、主和聖靈厲害付出到什麼地步呢?經過多少日子呢?唸醫科不過幾年時間。祂從亙古,經過長遠日子,主亦親自來地上,而且會繼續向前,不是停滯,嘩!是永恆不斷前進,還會增添,我們會榮耀得很厲害,甚至影響人。我們幸福到一個地步,很厲害!祂因為愛,見到我們那麼幸福,祂救我們所帶來的幸福,祂已經極其快樂,加上我們是祂最要的,全部都加總起來。
阿爸也替主喜樂,因為祂將我們賜給祂的愛子,主將我們帶到父那裡,祂也很喜樂,因為祂也無限地愛父,祂知道父最要我們。各樣寶貴的事加起來,我寶貴主來到地上講出這些話,否則我們不知道天上因著我們快樂,更加不知道天上那位主、永恆主因著我們的快樂,彷彿難以容載,要人一起分享,一起快樂。祂真是神的兒子,是父懷中的獨生愛子,才能說出這樣的真相,亦講出祂自己、阿爸和聖靈是怎樣的。
十塊錢,失去一個,也是這樣。若這人功利,我相信很難花錢慶祝,可能有筵席,慶祝一下。若單談錢,是賠錢的。況且一隻羊值多少錢呢?一塊錢值多少呢?但因為有感情價值,他花那些錢,應該與他要用來結婚有關。所以我們在神心中,本身已經很有價值,加上有感情的價值。愛沒有功利,不談錢。你看雅歌說:若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,就被藐視(歌八7)。談錢簡直是很大的侮辱!
浪子的故事裡的父親有沒有感情呢?如果他沒有感情,怎會那樣做?我很寶貴主講出這比喻,因為人真的要這樣很直白,簡直要毫無疑問,表達得很厲害,甚至連大兒子都受不了。若談錢,他已經敗光了,回來後,還要宰殺肥牛,預備戒指。神對他就是愛,太寶貴是祂先愛我們,不是祂先得著我們一點點錢,或任何付出,而是祂先愛我們,沒有一點使祂後來償還。祂要我們專心愛祂,祂一定先專心愛我們;祂要我們盡心愛祂,祂一定先盡心愛我們。祂要我們因祂喜樂,祂一定先因我們更喜樂,否則我們都沒辦法,這樣我們才能回應;但回應不是機械地,而是真的,所以是美麗的。你看馬利亞所做的多美麗,我覺得人間絕對沒有像這太美麗的事,去哪裡傳福音都要述說這件事,因為祂要你和我一樣與神有這樣美麗的相愛。我寫的詩歌說:「擁抱我們到祂心裡面(press hard into His heart)。」各方面的表達都太寶貴。
我覺得很寶貴是他的父親叫人做的事:「『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;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快樂起來。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裡。他回來,離家不遠,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……父親對他說:『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』」(路十五23-25, 31-32)
「理當歡喜快樂」:神自己都這樣說,你說祂自己快不快樂呢?剛才我們看西番雅書,神因以色列人尚且這麼快樂,要這樣來表達,又歡欣、又喜樂,又喜樂而歡呼,加上默然愛我們。神對以色列人都如此,對你和我會怎樣呢?我相信今天你明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