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讀耶利米書第二章1節:「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『你去向耶路撒冷人的耳中喊叫說(在耳中已經很靠近,還要喊叫,神真的很寶貴及重視這些),耶和華如此說:你幼年的恩愛,婚姻的愛情,你怎樣在曠野,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,我都記得。』」(耶二1)
神很寶貴這些,就是你與我初信的時候。我信主已經超過六十年,就算我初信的時候愛祂,祂都記得。耶利米當時,以色列人即將亡國。幾百年前,他們對神的心,雖然不完全,但神很珍貴,可說是在懷想。祂不會忘記我們,甚至是在我們初信的時候,因祂太珍貴我們。祂因為愛,所以最珍貴我們,無論多久以前,我們對祂真的愛,我們曾經愛過祂,祂都記得。以色列人落到很低的光景,但神說:「我很珍貴、很珍貴你的愛!」當然,神渴望他們重拾這份愛。
太寶貴,我初信時,即超過六十年前,我愛祂、親近祂,但首先是祂愛我。我天天感謝祂對我愛的顯現,使我深深經歷祂那份愛,我也很愛、很愛祂,我的心完全被祂吸引,這些祂都記得。當然,經過六十年,我的心繼續被祂吸引,全世界中,我最愛祂。但無論多久以前,因為祂太愛我們,所以祂很珍貴你和我對祂的愛,而我們對祂的愛,也有感情;神很寶貴我們對祂的感情,當然祂對我的感情是更加厲害!
「古時[或譯:從遠方]耶和華向以色列[原文是我]顯現,說:『我以永遠的愛愛你,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。』」(耶三一3)
我太寶貴這個「愛」字,也是同一個字。祂永遠都用充滿耶和華烈焰的情愛來愛我,是不是很寶貴呢?我感謝祂,經過六十年,祂絕對仍在追求我,祂亦用祂的愛來吸引我,一次次經歷很深,祂的愛是新鮮的,我是祂永遠的愛、第一個愛,亦是永遠的愛,祂永遠用這份「愛」,是同一個「愛」字,來愛你和我,是否很寶貴呢?
我們看西番雅書第三章17節,這節聖經太寶貴,而且是在舊約裡。這裡說:「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、大有能力的主。祂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,默然愛你(這個「愛」,就是那個愛字,英文譯為rest in love,很美麗),且因你喜樂而歡呼。」(番三17)
你看這裡,神快樂到什麼地步呢?要用那麼多字眼來說,不是雙重,不是double,也不是triple(三倍),你看祂說了多少,祂因你怎樣呢?要這樣來形容!這裡,主是對以色列人說;對教會、對你,只有更厲害,不會更少。
祂因你歡欣;這是一個表達。喜樂、默然愛你;我覺得很寶貴,神默然愛我,那份愛就是這樣的愛,充滿感情,被吸引,這份愛像情人的愛一樣,被吸引著。我覺得太寶貴,或許你難以相信,我們吸引著主,奪去祂的心,雅歌講得很清楚。試想,一個人奪去祂的心,不單是牽動,而是奪去祂的心,這是聖經的話。盼望主開你和我的眼睛,我更想主拆毀魔鬼過去在你心思中攪擾你、攪擾我的錯誤觀念。魔鬼是控告者,專做這些事。
是不是很寶貴呢?Rest in love!正如我被主吸引,我的心很享受祂,我不想出聲,可說我也默然愛主,因祂陶醉,不想說話,因為心太專注享受,不出聲更能全心體會和享受。我也默然愛祂,不想有聲音、任何騷擾,祂亦是如此!神也陶醉!我的詩歌不是亂寫的,那首〈誰影響父最深〉說到「樂透陶醉」,祂就是這樣。試想,祂為得著我們,付出多大!使我們從心底改變、重生,你要知道我們的「真我」,是全然美麗。雅歌說得很清楚,我們是百合花,不是「百合荊棘」,而是「純百合花」;不是「舊我」、「新我」混在一起,像一個怪物一樣,肉體歸肉體,而是全然美麗。
太寶貴,當我們被主吸引,我們亦吸引祂,祂不想我們受騷擾,所以雅歌三次提到不要騷擾。主要你被祂吸引,深入敬拜,正享受時,祂不想其他的騷擾你,因為主很珍貴這時光。祂同樣默然愛你,這樣來形容,因為「默然愛你」表達祂很享受。神因著你歡欣、喜樂;祂默然愛你,言語難以表達,或者是一種很深的喜樂。祂又說:「因你喜樂而歡呼。」「歡呼」也譯為歌唱。那麼多表達,歡欣、喜樂、默然愛、又喜樂、歡呼、歌唱,用那麼多不同的形容詞。祂因著你、因著我喜樂,是不是一定很厲害呢?當然絕對是真!是否太奇妙?用那麼多字句來形容,而且用不同的享受來形容。
詩歌:番三17
詞:余光昭 曲:C. A. Miles
耶和華你的神
是施行拯救、大有能力的主。
祂在你中間
必因你歡欣喜樂,
默然愛你,
且因你喜樂而歡呼,而歌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