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寶貴祂用寶血立了新約,這是最完美的。我覺得這約十分簡潔,真是出於神,人怎能寫得如此完美呢?一個約那麼簡潔,講到四樣,可說是包羅萬有,全包我們今生和永恆,動人又美麗!神,即阿爸、主和聖靈,都住在我們心中,使我成為新造的人,能夠一生經歷、認識祂,這就是享受永生,保羅說這是至寶。
這裡用祂的角度來說,是祂向我們說話。
詩歌:祢在十架擔當我眾罪
詞:余光昭 曲:Hugh Wilson
我用寶血,立了新約,
使你與我永聯合;
神要寬恕你的不義,
不再記念你的罪愆。
神將你罪拋在背後,
聖靈也對你作見證:
神不再記念你的罪愆,
和你的過犯。
你是新造的人!
太寶貴,我們不單罪得赦免,連人都已經不是那人,完全不是以前的罪人,而是祂的佳偶、阿爸的親孩子,你看多乾淨,乾淨到人都不是那人,而且這人變成什麼人呢?是主的絕配,阿爸的親孩子,乾淨到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」。(加二20)阿爸、主、聖靈都在我裡面活著,這就是沒有罪的最大證明。罪是使我與祂隔絕,所以若還有一件罪,都不可能有這樣的事發生。我天天都經歷祂。聖經說,若我們不是被棄絕的,就有基督在我們心裡(林後十三5),這是很寶貴的保證。
你的罪雖像硃紅,
必變成雪白;
雖紅如丹顏,必白如羊毛,
我寶血洗淨你眾罪。
我用寶血,立了新約,
我和阿爸、聖靈
永住你心,最深相屬,
永遠最深聯合結連。
你永成為新造的人,
是照著神造的;
從神而生,榮耀重生,
為作我絕配、永配!
這是宇宙超奇的事!試想,如果一個監犯得釋放,已經很歡喜。完全是太厲害的奇事,祂是獨行奇事!神在自己身上,行出奇事──主已經成為人;亦在我身上,行出太厲害的奇事!我們真的是祂的奧祕!這樣的恩愛,完全是神級的。我得罪祂那麼厲害,是祂付出祂自己來解決,不是我們求祂。我們要站在這恩愛裡。
如今那些在基督裡的人
就不定罪了!
有永生,不至於定罪,
是已經出死入生了!
這節聖經很寶貴,在約翰福音第五章24節:「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五24)
祢獻一次永遠贖罪祭,
使我永遠完全;
使我永遠站在祢面前,
永活在祢愛面光中。
大家可能未必留意這聖經,是詩篇第四十一篇,大衛甚至說,使他永遠站在神的面前(詩四一12),就是被祂使用。路加福音很清楚說:終身在祂面前,用聖潔、公義事奉祂(路一75)。
你我中間永遠再無罪,
只有我完美愛約;
你是我的永遠喜樂,
你是我永遠至愛。
我創發了最美麗愛情,
與你永同沐愛河;
心享受心,心心相印,
陶醉在最深「愛」、「一」裡。
太寶貴,祂要我們與祂最近、最近,我最深敬拜時,感受祂與我很「一」,主也要你的心與祂的心最近。祂想要的,就是與祂最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