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第十二章28節:「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的好,就問祂說:『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』耶穌回答說:『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。』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(這兩條誡命,其實已經包括其他的在裡面,譬如不可殺人;如果你愛人,怎會殺人呢?所以,愛成全了律法,各種命令,使你有智慧活出愛,是更仔細的,這裡很清楚)。』那文士對耶穌說:『夫子說,神是一位,實在不錯;除了祂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;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祂,又愛人如己,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(當然是如此,否則只是外表)。』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『你離神的國不遠了。』」(可十二28-34)
很寶貴有這個命令,祂說要盡心、盡性,也包括盡力,事實上,已包含你全人靈、魂、體。然而,這裡還提到「盡意」,特別指你的心思方面,我覺得有這點很好,因為這點太重要。心思和信、望,是兩翅膀。你對神,都要先想到祂,若你忘記祂,就沒有下文,太可憐了!
萬有都本於祂,祂是一切的源頭,我們都最深出於祂最美麗的心。祂尋找了我們,開我們眼睛。這是最後時刻,主快回來,主要用你和我在香港、在全地,帶無數人認識祂,回到祂心意裡。
這命令很寶貴,祂要我們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祂,我覺得祂既然叫我們這樣做,首先,祂一定先盡自己,因為沒人先給祂,然後祂償還。祂都盡祂自己,一定超過祂要我們做的,而且恆久不變,神盡祂的愛愛我們,當然厲害得無法形容!所以是耶和華的烈焰,是否很寶貴?祂叫你這樣做,祂必先盡祂自己;沒理由我先盡自己,祂卻不盡,這樣就變成是你先給祂,比祂盡心,然後祂才給你,這樣很沒理由,祂一定在先。不是你先愛神,神才差祂的愛子來。基督在創世以前,神已經知道。我們不曉得求,也不會求,亦不敢求。很寶貴,是祂先盡,所以祂一定最愛你,祂先盡了,然後才吩咐你盡一切愛祂。任何時候,都是祂先將自己給我,是這份愛,使我給祂。
命令很好,聖經有很多命令,因為凡神命令你的,祂會幫助你做得到,祂沒有理由要求你去做你做不到的事,這樣很麻煩。一直以來,全世界有很多基督徒,覺得不可能做得到,因這個誡命太高,所以做不到,這完全是錯誤。你靠自己當然做不到,但我們不是靠自己活著。因為有這錯誤觀念,所以很麻煩,很多所謂神學,根本很多都錯得很厲害,造成影響,覺得做這件事很難,完全不可能。如果是這樣,神就好像暴君,勉強你做絕對做不到的事。做不到就是犯罪,因為你做不到誡命,就是犯罪,既然你繼續做不到,就繼續犯罪。有基督徒整天說要認罪,這樣他們應該不停認罪,因為一直做不到,但認罪後又不斷做不到,沒有悔改,這樣很可笑!這是錯誤觀念,將一些事情放大了,將這件事講高了;是高的,但不是他們那種錯誤的高。譬如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祂,不是叫你吃午餐時,盡力狼吞虎嚥。是盡己之力,不是盡你所沒有的,其他聖經內容已解釋了。
你說:「愛人如己很難!」有時,是你將祂的命令,擴大到不合理的地步。事實上很簡單,最重要是你聽祂的話,知道祂意思,就已經全部行出來了。即使要盡力愛祂,你都要睡覺。或許你覺得要出盡全力,以致整個人幾乎癱瘓,但這樣是否稱為「盡」呢?主說:我給你們安息;有晚上、有早晨;要安然睡覺。
有時,他們講到你這人好像全能一樣,要求高到一個地步,變成不像一個真正的人。事實上,很多時候,人對人的要求都太高,甚至到不合理的地步。你去讀約翰壹書,你會更加明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