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件事情,我覺得太寶貴:祂對我的愛,從亙古到永遠。因為從亙古到永遠,祂就是神,但祂的愛歸給敬畏祂的人,歸於我,是怎樣的呢?也一樣,從亙古到永遠。有一天,主開了我的眼睛,讓我知道,何時有祂,祂已經愛著我,是否太寶貴?而且直到永遠,祂愛你到永遠!何時有祂,祂的愛念中已有我,而且在祂的愛念中,是最高的,是祂最要的,我們是祂愛夢的明星。
第二件事情:祂對我的愛,是最個人的,當中特別講到「耶和華的名」。多年前我已寫了一首〈主對我個人的愛〉,這是我其中一首感恩歌,還有一首是〈主對我個人的情愛〉。任何時候祂都是最「在場」,整位祂在這裡。祂與你相交時,祂不會被任何事影響。不單與你相交的時候,祂一直都是那麼個人地愛你,因為祂是無限者,才可以這樣,而且使萬事效力,祂太厲害!
祂process(處理)那麼多事情,又能夠使這些事process直到永遠,還有一切連鎖關係,很多事情。電腦需要時間執行指令,有些比較慢,有些比較快,但我告訴你,神可以不需要時間,祂就是那位永恆者,祂根本不需要一秒鐘,已知道全世界發生的事,怎樣延續下去,祂太厲害!祂全知,且掌管著,萬有都靠祂而立,祂使萬事效力──這句話很厲害。世事不斷在變,連我都在變,所有環境都在變,祂卻能使萬事效力,試想,祂榮耀到什麼地步!
祂知道所有電子的位置,正影響什麼,祂全知大大小小的事,彼此發出的影響力,祂全知道。每個人的狀態,在想什麼,及各種影響,無論物質、各種事物,祂全知道。現在的電腦再厲害,其實很差勁,不算什麼!神不需一秒鐘,很榮耀,因為祂是無限者,自有無限。祂創造那麼多東西,加起來的智慧已經很厲害,祂都可以命立就立,說有就有。祂造宇宙,不需要說:那麼複雜、厲害、龐大、眾多,需要幾個鐘頭才行。就算要用幾個鐘頭,已經很驚人了!如果要人去造,連一隻螞蟻都造不了,不用說要用多少時間。而祂創造一樣東西,會影響別樣東西,再影響其他的;多造一樣東西,再帶來影響;造太陽,也在影響著……祂厲害得沒法形容,是真的!如果祂不在,祂所創造出來的,會混亂不堪;人已把世界污染得很嚴重。但祂在,使一切堅定,祂的智慧不能測度,祂是全能的神,全部是真,就是這麼奇妙,這位源頭,就是這麼厲害!
出埃及記第三章說:祂是自有永有(出三14)。祂說:耶和華就是祂的名字(出三15)。「自有」:神讓我們看見,自己存在的,質地必是厲害得沒法形容!沒有其他的,只有祂自己存在,比復活更厲害!復活都要先有身體,死了再復活。自己存在,等於無論在哪裡,祂都有可以自己存在的質地,所以祂無所不在。無論有什麼缺乏,祂可以自己產生。如果他覺得process得太慢,祂立刻可以自有,祂的智慧太厲害!這些我都是用慢鏡來描述。我覺得祂太奇妙,自己存在,這是真理,真的有東西存在,只看誰先存在,誰是自有,誰是源頭。一定有源頭。祂自己存在,真的厲害得沒法形容!
我覺得最奇妙是祂是「自有」,祂的名字也是「奇妙」,因為祂是最奇妙!「耶和華」是自有永有,是I AM,任何時候都是I AM,寶貴祂是「I」,是一位Person,太寶貴有愛;我也是個person。那些所謂impersonal的東西,物質怎能滿足你呢?你的靈魂已經比整個宇宙厲害,整個宇宙的物質,都沒有你的靈魂厲害!祂獨行奇事,祂的創造已經很厲害,但祂造整個創造,比起祂造你的靈魂,完全相差太遠、太遠。我們按著祂的形象造,厲害得沒法形容!科學家也不知道,即使有人研究靈魂,但知道多少呢?他們連聖經都不夠認識。
有人說進化是從最差勁的開始,但都要先有些差勁的東西存在,最簡單的物種存在,然後才進化到現在許多種類,但這些簡直愚蠢和不合理。自有的會差勁嗎?再從那些,進化到那麼多東西,有沒有弄錯呢?主給我一個論據,已經打倒「無神論」和「進化論」。一定有一位自有的存在,否則一無所有,很簡單。所以「自有」一定是真理,聖經說祂是自有永有,不過,最重要誰才是自有永有,起碼祂自己這樣說。人說的進化,準不準確呢?不合理到極點!
出埃及記第三章,祂是I AM,中文譯為自有永有,祂任何時間都在,是最早的,也是好的。一定有先存在的,但先有的不是死物或是差勁的,連生命都沒有,然後演變出來,這樣合理嗎?
耶和華的名字就是I AM,這個「I」太厲害,何時都在──I AM。我寶貴耶和華這個名字,祂烈焰的愛屬於我,祂最高的愛也屬於我。並且耶和華成為耶穌,成為一個人,就因為祂對我那份愛。祂是耶和華,才能對我有最個人的愛,我很珍貴這一點。如果多一個人出生,或有很多事情,祂很難注意你,這樣是不是相差很遠呢?繼續有人出生,分薄祂的愛,連祂都不會快樂。
太寶貴,這位耶和華成為耶穌,來到地上。單看約翰福音,我即管這樣說,祂有多少個人愛的interview?不是你現在去interview那種。事實上,不是你找祂interview,是祂來尋找你。祂特別走那條路,去找撒瑪利亞婦人,與她坐在井旁,這就是耶和華。這位耶和華,有那麼個人的愛,祂來尋找她,當天改變了她,她找到生命中最寶貴的,就是那位I AM。祂來到地上,同時是人。
一天,祂也找到我,是在1959年的時候。我歡喜與祂單獨在一起,直到今天,我仍最寶貴與祂一起──alone with God,祂也是alone with我,雖然祂同時管理許多事,同時使萬事為我效力,不單不會分心,還使用一切來幫助我。所以「良人屬我」、「祂是愛我」,He loves me,這位I AM loves me,我珍貴這最個人的愛。
第三件事情:我寶貴神對我的愛是最高的,主對我的愛是最高的,父怎樣愛祂,祂也怎樣愛我。阿爸對我的愛,都是最高的,祂怎樣愛祂的愛子,就怎樣愛我。講到耶和華,不是單單講到耶和華的愛,或者火焰的愛,而是「耶和華烈焰的愛」,就是最高的愛。祂吩咐我盡自己來愛祂,首先祂當然一定先盡了自己,一定是最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