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是我永遠的祭司,我們已經在享受永遠的事,祂會不會有一天,變成不是我們的祭司呢?祂以後仍然繼續是,我很寶貴祂永遠為我活著,永遠做我的祭司。希伯來書很重視這約,第八章、第十章都提到新約;第十章14節說:我們永遠完全。這件事是不是很寶貴!罪方面,祂已解決我們的罪,使我們再無罪,永遠完全。
但以理書第九章24節都有關係;第九章24節講到「永義」,太寶貴!我們得到的是永義,我們被稱義,我們在祂面前永遠完全。我的詩歌說:「祢我中間永遠無罪。」全部解決,沒有罪阻隔了,所以為什麼你的心永遠活著,因祂永遠住在你心中。如果還有罪阻隔,罪未解決,主不可能住在你心中,因為罪使我們與神隔絕。我覺得很寶貴,祂給我們永義。罪方面,我們在祂面前永遠完全。這是順帶一提。
另外一件是:我永遠都是祂的完全人,這是講到新造的人。即使你失敗了,你這位新造的人,不會變成另一個人,你仍是你的真我,但你的真我沒有倚靠主,所以你失敗了,但你的真我可以再起來,可以因著神的兒子而活,你倚靠祂再被聖靈充滿。你失敗了,已經沒被聖靈充滿;當你倚靠祂,你可以再次被聖靈充滿。
(希伯來書)第十三章很寶貴,就是永約;特別我們每次(擘餅),難免都會想到這永約,因為主說這杯是祂立約的血。希伯來書第十三章,講到是祂「永約的血」(來十三20),很寶貴,這是永遠的約,與人簽約,地上所有的約,都很難到永遠,那些人會死,而且這世界會過去。我覺得「永遠的約」很寶貴,祂要繼續按祂的約待你,而且直到永遠,我覺得簡直是沒法形容的寶貴──有一個約是永恆的。這約說什麼?講了四件事,我很寶貴是永約,而且是永約的血,神用祂的血來立,你想這件事寶貴到什麼地步!現代簽約的事,通常蓋手指印,需要流血嗎?沒這回事!有誰會流血,甚至以死來立一個約,我問你全世界有沒有?人都不願意切斷手來立約。我跟你說,神的愛子流出祂的血,祂主動與我們立約,我還未出世,是祂主動用祂的血來與我立這約,我天天都為這約感謝神。這約是全宇宙最珍貴的,因為是神的愛子,用祂的血來立這約,有沒有更寶貴的?我想問你,會不會有更大的呢?我不是在limit神,不是限制神。我相信永遠都不會有更大的約,神會不會留下更重要的東西,現在不給呢?
而且這個約影響到永遠,這永遠的可以擴大,是無盡的,因為這約,很寶貴,有四件事,每件都寶貴得沒法形容。其中一個約:講到重生方面,使我的心永遠活著,我有永生。重生講到我們與主的關係,是最深的關係,與阿爸也是。其中一件:祂是我的神,我覺得這福,特別講到我與祂聯合,成為新造的人,主住在我裡面,是新約其中一件,是核心的,最美麗的。祂住在我心中,使我與祂最深聯合,成為新造的人;這新造的人,就是阿爸的親孩子,以及主至愛的絕配。
有四件事,當然有一件事最基礎:祂不再記念我的罪,所以你能享受這約。祂不再記念你的罪,罪方面,你永遠完全。任何時刻你親近祂,都能坦然無懼;祂叫你只管坦然無懼,存著充足的信心,祂要你這樣來親近祂,擁抱這份愛。當你失敗了,不用辦手續,盡快到祂面前。祂要你飛回,擁抱祂那份愛,祂也張開雙手來迎接你。而且祂還敲門:「你還不快點回來?」敲門等候你到夜露滴濕;阿爸也在擺設筵席等你。
我很寶貴這永遠的約,還有,祂是我的神,我是祂的子民。但當然,你已經知道我們是飲「頭啖湯」,這約在舊約是預言,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的,但有一件事,對我們最寶貴,所享受的最寶貴,超過以色列人。我們與祂的關係,很清楚,不單是子民那麼簡單,祂是我的親阿爸,我是主的絕配。所以這個約是全宇宙最珍貴、最美麗的,因為有親阿爸那份愛,怎會有更美麗的心呢!所以要用永遠來演繹,使我們更深、更深地去認識。
哪有比主對我們那份愛更美麗的呢?我覺得這約是最美麗的,有全宇宙最美麗的關係,及那份愛,而且最完備,全都包括了。祂都是我的,而且是這樣的關係,祂是我的親阿爸,我想問你,還有什麼比這更美麗?主是我的真良人,nothing beyond!一定是最寶貴的約,產生最寶貴的事,祂才用血來立,那麼厲害!我覺得這才最完備,即包括我的今生和永恆。祂是我阿爸,祂必定會照顧我的今生和永恆。主也是,祂是我的真良人,包括今生、永恆。這約包羅萬有。聖經裡講到永約之血(來十三20),真的太寶貴,因為這約是永遠的,而且是用祂的血來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