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用祂的血立了新約,新約的福分是什麼呢?特別是這個很核心的身分、經歷,使我們成為能夠經歷祂的人,與阿爸有最深愛的關係,是祂的親孩子;你與主,是祂至愛最相配的佳偶,享受祂的親嘴,祂愛的顯現和擁抱。整卷雅歌都屬於你,路得記屬於你,從創世記到啟示錄,那些寶貴的都屬於你。
新約有四個福分,試想,這世界、宇宙有那麼多事物,你寫合約,都要想想寫什麼。主用祂的寶血來立約,這約可以說是祂指定的,可以說是祂寫出祂自己要的內容,祂所揀選的。祂流血,就是想要達到裡面那些內容。
我們簽約,應該要付出很多,但一切竟然是祂主動。我們犯了那麼多罪,我們根本沒資格。太希奇!我們得罪神,反而是神為我們預備,超過律師,是祭司、中保,站在我們這一方。世上沒有這回事:兩方對立,這方得罪對方,對方還為你找律師,解決你的問題。太希奇!父起誓絕不後悔,我們得罪祂,是祂來解決我們得罪祂的問題,而且祂的愛子付出那麼大,不是付出丁點,真的希奇得太厲害!這就是愛。是祂先愛仇敵──我們以神為敵,悖逆神,但反而我們所悖逆的那位,為我們預備得那麼完美,這真的是神的愛。神的愛顯明了,很希奇!
應該是我們想辦法解決問題,當然神知道我們沒有什麼「本錢」解決問題,真的是祂全部付出,而且付出那麼大、那麼厲害,來解決我們的問題。所以新約其中一件,就是先解決我們的問題,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,使我們的罪得著完全的赦免。祂的愛子要擔當我們的罪,被父擊打和離棄,首先,祂要先成為人,才能擔當我們的罪。太寶貴,祂不單成就救恩,祂也永遠繼續為人,永遠做祭司,不單負責我們的今生,還有永恆。
完全太希奇!有人得罪你,你卻出錢幫他找律師,世上有這樣的事嗎?但神付出到將祂愛子這樣給我們,就是祂擊打祂愛子。祂愛我們,全知我們的罪。太寶貴這節聖經:基督在創世以前……(彼前一20)就是講到祂愛子要成為人,還要做祭司,當然也是先知和君王。祂做先知是為我們,將神的心意教導我們,打開祂的心,在我們心中指示父。君王:一方面祂掌管萬有,為我們掌管一切,沒有能阻礙我們的幸福,魔鬼會被囚禁。太寶貴,祂為我們做祭司,為我們經過最大苦痛,將自己獻為贖罪祭,超過以前地上預表的祭司。祂用自己的血,最完全解決我們的罪,使我們永遠完全,還為我們永遠祝福、代求,我們在祂的心上,在祂的背上。一切都太希奇,這就是耶和華烈焰的愛,完全是神的愛,所有人間的事都相差太遠。所以祂能叫我們愛敵人,因為是祂先這樣愛得罪祂的人,且愛得那麼厲害!
所以,我們不用怕什麼。我們犯罪當然不好,但不要受魔鬼攪擾,因為神全知道,早知道我們的需要和罪,為此,祂設立主做我們永遠的大祭司,要祂愛子獻完美、一次、永遠的贖罪祭,全部都是祂主動。祂全知我們的需要,全知我們的罪,祂都那麼愛我們,如果我們有失敗,要最快「飛」到祂那裡,不要被魔鬼各種控告、意念攪擾。
主來到地上,為了召罪人,以及尋找我們,拯救我們。祂將最寶貴的給我們,就是永生,因為永生就是經歷、享受神,地上有沒有比這更重要的呢?你得救了,經歷、享受祂;當然,你得救都是為了與祂有愛的關係,經歷、享受祂,祂也享受我們。我們享受祂的愛,祂都享受我們對祂的愛。你現在應該慢慢更明白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這節聖經的寶貴,不單是用來傳福音。這節聖經太寶貴,祂付出那麼大,要我們得著永生。
詩歌:約三16
配經文:余光昭 曲:Felix Mendelssohn
神愛世人,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
賜給他們,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
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
神愛世人,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
賜給他們,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
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