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第十七章很好,這章聖經很特別,特別第1到21節。中文聖經提到「約」字有13次,厲害嗎?你將「約」字圈起來。我覺得很寶貴,神竟然與人立約,而且祂很重視這約。如果有人跟你隨便立約,或與你簽約,那人卻不重視,很隨便(,你感覺如何?)21節聖經中,有十三個「約」字。本來只有我們央求與神立約,但祂主動與亞伯拉罕立約,當然更寶貴是,有一天我在山上引水道那裡,我羨慕神與亞伯拉罕和大衛立約,大衛和亞伯拉罕是否很幸福呢?但那天主讓我看見,主也與我立約,這個約更寶貴,比與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更寶貴。主說:這杯是我用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我們的罪流出來(路二二20)。這個約成立了,是一個永約。希伯來書第十三章很寶貴。
創世記第十七章9節:「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『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。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;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,是你們所當遵守的。你們都要受割禮;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。(第13節)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,都必須受割禮。這樣,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。』」(創十七9-11, 13)
首先,與受浸相似,今天我們不用受割禮,但我們都要受浸歸入父、子、聖靈的名下。但有一點我覺得很寶貴,第13節說:「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,都必須受割禮。這樣,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(立在他們的肉體上,在他們的肉體上受割禮)作永遠的約。」(創十七13)
讀這段聖經,我想到一件很寶貴的事,就是主凹陷愛的傷痕,我覺得可以說立在主永遠的肉身上。主對我們永遠愛的盟約,已經永遠在主的肉身上。我覺得很寶貴,這根本是愛的盟約。特別凹陷愛的傷痕,意義太厲害、太清楚,講出我們是祂骨中骨的意義,最接近祂的心房,亦是祂受傷所產生的,我們成為祂的絕配,就像夏娃是亞當的配偶,神為他而預備。
在神的兒子,主耶穌永遠的肉身上,竟然有可以說是愛的盟約這個證據。這裡講得很清楚,凹陷愛的傷痕講出我們是祂骨中的骨。就算戒指,有人說代表的意義很完美,但表達得有限。凹陷的傷痕表達得更清楚,明顯我們就是祂骨中的骨,而且這是永遠的,我永遠、永遠都是祂骨中的骨,很堅定,立在主永恆、榮耀的身體,在祂身上,是否太寶貴!
「這樣,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」:這個愛的盟約,已經立在主永遠榮耀的身體上,也是永遠的約,永遠的愛約。希伯來書第十三章講到「永約之血」。我永遠都是祂骨中的骨,永遠都是祂最愛的,最接近祂的心,我覺得這太寶貴。我覺得太應該,因為主那麼厲害為我付出,使我在祂心上有這個位置,這件事簡直太震撼!
祂為我成為人,已經太震撼!「大哉,敬虔的奧祕,無人不以為然!」(提前三16)如果你覺得不是,就有問題,正常來說,應該覺得是。因為無限的神竟然成為一個嬰孩,這件事是否很震撼!祂成為人,有肉身,不是成為亞當,凡事與我相同,這樣長大,太厲害!十字架不能代替這件事,當然這件事也不能代替十字架,兩樣都是。主衝過不可能,特別是這兩件,祂為我們經過的太厲害,但這兩件我覺得是「最、最」的,是你想不到的。在寶座上的那位永恆主,在祂肉體上,永遠的身上,有這個愛的盟約。當然永遠都不會磨滅,根本就在祂身上,是否超級寶貴!
我們是final(終極的)!Nothing beyond(再沒有別的)!我們是阿爸給主拆不完愛的禮物,我們只會榮上加榮,我們的榮美越來越厲害,給主的享受越來越大,我們只會越來越愛祂。當然祂不會厭倦,祂只會越來越享受,而且太滿足。今天我們雖然未夠完全,以賽亞書說:祂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,便心滿意足(賽五三11),何況永恆裡,我永遠盡一切愛祂,而且會繼續愛祂更多、更多,永遠不會停,主與我們的愛,不斷越久越深。我們為祂而造,我們有無窮愛的潛質。
永世太精彩,多姿多采,而且與祂一起完成,全宇宙阿爸的大業,祂的國擴增無窮,我們與祂管理一切,及承受一切。我覺得基督徒眼睛未開,很慘!有些人覺得天堂好像很單調或很悶,不是與主同在好得無比,可能是很悶、很單調,你說慘嗎?若不認識神和祂的愛夢,眼睛要開。比起來,你現在真的單調,還好有主,沒有這件事,一切變得有意義,一個人也很也意義,與弟兄姊妹一起,也很有意義;與人在一起,或者救他,也很有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