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到這位,祂來了,自有的,即是最榮耀的。我過去也提及「余氏有神論」,就是出埃及記第三章。有一天,主開了我的眼睛,即是神所講的話,講到神自有永有,裡面的意思就已經完全打倒了進化論、無神論,無可反駁。雖然有很多所謂證據,但只有這一個已經打倒了。到現在,我沒有看到任何書講到最厲害的一個證據,但聖經上已經一早講了這件事。
如果明白自有永有,就已經徹底解決有沒有神,進代論完全倒下。無神論就更加不用說,完全是荒謬,以及看見這位神的榮耀和偉大,是無限的那位。很簡單,宇宙定有一些東西,對不對?一定有真實的存在。既然有東西存在,只差別於這東西是從哪裡來的。進化論說:有些東西是很低級或是無生命的東西,弄到有些生命;或是一個很簡單的細胞,慢慢進化,進化到現在。就算進化論是對,但先要有一些東西,那些東西從何來?你說是最低級的,它一定是自己存在的;若不然,它為何存在?進化論講到那些自己存在的,自己進化,但那些東西先要自己本來存在才可能進化,不然如何進化?就算是最低級的和無生命的。但聖經說,自己存在的是神。所以不是有些東西自己存在,就是很多東西一起自己存在。很簡單:自己存在的,質素一定很厲害,不可能像進化論所講的那麼低級的。你說:「沒有神,但有其他東西。」那麼那些東西又從何而來的呢?所以無神論完全沒有根據,你知道無神論一定是錯。所以記得一件事,全宇宙,一定先有自己存在的。沒有東西自己存在,即是沒有東西。自己存在的那些東西是什麼呢?或者那自己存在的是誰呢?
聖經說,自有永有的那位就是神。祂是自有的,不是那些最低級的東西。自己存在的一定很厲害。首先,神使死人復活。如果我能從死裡復活,是不是很厲害?如果我能從死裡復活,我可以打倒你們全部人。就算魁梧也沒用,因為你打倒我,我又可以復活,死了也可以復活。一個人可以打倒全世界軍隊,因為如果死了就立即復活、一死了就立即復活,但他打死一個,對方不能復活。所以始終沒辦法消滅他,只有他消滅別人。從死裡復活很厲害,起碼不會輸給全世界的軍隊。核彈來到,很歡迎,我還抱著它呢!爆吧!爆完之後我立即復活。那核彈卻沒有了,已經爆發完畢。無論火箭、導彈,來吧,來吧!什麼都可以。一個人可以比所有軍隊強,因為打死一個人,他不會復活;我無論死多少萬次都會復活,如果能夠死而復活,是不是很厲害呢!而且不怕死!但死人復活,都要有些東西才可以復活,自己存在的不是更厲害嗎?死人復活都要有一些東西,死了才可復活。自己存在的,即是不需東西就能存在,是非常厲害,無法形容。
自己存在的有種質素,是自己存在的質素,一定最榮耀。舉個例子,若他覺得自己不夠智慧,我用慢鏡來說,可以自己有智慧,對吧?「如果不夠智慧,我想有智慧,更多智慧」,就已經有更多了,自己會更多,因為有自有的質素,一直多到有無限的智慧,所以聖經說:自有的那位是無法測度的(詩一四七5)。若你是那位自有的,你是不是想自己什麼都有?因為你想有無限的智慧。以及首先你自己一定是無所不在的,你當然想無論哪裡你都在,最偉大。如果你能力不足夠,不是全能,你可以自己有那些能力,因你有自有的質素,你可以有很厲害的能力,例如你有智慧之後,智慧一定告訴你愛是最寶貴的,你覺得自己的愛不足夠,於是自有多些愛,有多厲害就多厲害。因為愛是最緊要,最寶貴的。如果你有智慧,你就知道,你就會無限地愛。你會很歡喜快樂,如果你覺得不夠快樂,你可以自有一些快樂。因為你有種質素可以自有──自己有。用慢鏡來說,即是說:你要什麼就有什麼,你是自己存在的那位。所以自己存在的那位,一定厲害得無法形容,一定是無限。再遠一些,祂也存在,所以是無法測度的,很厲害。智慧不夠,嘩,自有到很厲害,什麼都知道,自有到有種能力,知道很多東西。
現在看到,那位自有的一定是無限的,所以祂是那位Infinite One,所以祂也是無所不在,是你想像不到的,再遠一些祂在,再遠一些祂仍在……祂就是這麼偉大。祂創造的東西,也顯出祂很厲害。還有一樣,一定有因果,這是定律。進化論說從最細小、最低級的變到這麼大的果,並不合理。只有更大的因,才產生一部分的果。大的因,一定產出不太大的果;但細小的因,沒可能產出更大的果。所以進化論愚蠢至極,自己存在的就最低級?其實能夠自己存在的,質素是最厲害的。
我這個人很重視證據,所有東西都要有根據,有理由,定要合理。我看過很多書籍,但我很希奇,到現在也未見過任何書,有我剛才說的這麼簡單的論據。由此可見,主開我眼睛,就可以看見這麼寶貴的東西。我沒有聽過科學家這樣講過,沒有人這樣講過。神很簡單的一句話,祂是「自有永有」,已經講得很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