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時稱以弗所書第一章為「靈福篇」,第3節說:「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。」(弗一3)祂沒有保留,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福氣,後面數一數,大約十樣,且是很大的福氣。物質的福氣,祂已經給我們了,聖經說:祂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(提前六17),你有多少東西可以吃?有芒果,夏天有西瓜,有很多東西可以吃,美味又有營養,祂造了很多。不過現代人很麻煩,就是將神所造的,本來很好的,變成垃圾一樣,這是人的問題,又添加許多化學物質,傷害自己的身體。祂已經給了我們許多物質方面的百物可以享受,但未信的人未能經歷神的屬靈福氣。我們信了主,祂將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給我們。
後面數一數,有很多樣,我們看一小部分。第4節很寶貴:「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(第5節);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(這是其中一個太厲害的屬靈福氣,事實上已經包括所有的。第6節說:)使祂榮耀的恩典(這是榮耀的恩典)得著稱讚;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。」(弗一4-6)
這裡說,在創立世界以前,祂因愛我們,怎樣呢?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,英文譯為:pleasure of His will,即是祂非常歡喜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,就是透過主耶穌的救贖,祂為我們死,得兒子的名分,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。這是很包括性的祝福,你既是祂的兒子,祂會照顧你各方面,甚至直到永恆。這是榮耀的恩典,太厲害的恩典,你說是不是很寶貴?神要我做祂的兒子,是祂意旨所喜悅的,是祂的快樂。神不是小器,勉強給你,乃是很快樂,祂得著我做祂得兒子,祂很快樂。
我在1959年信主,到現在應該超過六十年,我有時會向神說,大約意思是祂絕對記得那天。事實上,〈誰影響父最深〉是根據我得救當天的情況,以及路加福音第十五章浪子歸家的情況而寫。我歸家了,父子團圓,阿爸的愛夢成就在我身上。那晚,我相信阿爸絕對難忘,永遠記得那晚發生的事,我唱那首歌時,我一次又一次回想我當晚得救的情況,那天可以說祂擁抱我,與我連連親嘴,因著我樂透陶醉。當然今天祂同樣這樣待我,但那天是我第一次經歷祂,當天我感受神的同在包圍我,實際上,根本是祂擁抱著我。
當天我成為神的兒女,約翰福音第一章12節說:「凡接待祂的(那晚,我接受主為救主)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」(約一12)那天我成為神的兒女,當然還有其他聖經,使知道我是祂的親孩子。完全沒有比成為祂的兒女、親孩子更大的祝福與恩典,且是神預定的,祂太要我做祂的兒子,是祂意旨所喜悅的,是祂所歡喜的,是祂的快樂。將來如果你在天堂門口看門,神不會太快樂。有人說我在天堂門口,已經很快樂,不用下地獄。你那麼快樂,但事實上,神不夠快樂,神要我與祂和主同坐寶座,祂要祂的兒子得榮耀,祂要我得榮耀。希伯來書第二章:神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(來二10),包括我,所以沒有什麼能阻礙。就算海邊的沙那麼多魔鬼,都不能夠使余弟兄不榮耀。阿爸要你和我,祂不單要我做祂的兒子,且是榮耀的兒子,以及與主承受萬有。
從以弗所書第一章看見這點,已經很厲害、很厲害!成為阿爸的兒子,試想,如果成為王子,或者成為總統的兒子,已覺得很榮耀,但比起我們成為阿爸的親孩子,不算什麼。祂創造一切,一切是我阿爸造的,知道嗎?祂就是我的親阿爸,我可以叫祂阿爸,我不是養子、不是過契的,祂是我的親阿爸。
單是這裡已經很寶貴,下面一直數下去,有各種屬靈福氣,我們也得著基業。雖然現在我們在地上沒有房子,但不重要,有些人很重視買房子,根本這些會過去,不算什麼,但我們每個都有不朽壞、神給我們在光明中得的基業。新耶路撒冷有我的住處,主為我預備住處,現在的豪宅不算什麼。這是祂為我預備的,而且我們要與祂承受萬有,同作後嗣。第一章9節:這都是神所歡喜的,是祂心所歡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