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第四十篇,感受主很願意成就這事,而且祂親身經歷這些事。耶和華的山上必定有預備,特別講到主釘十字架方面,即神預備了羔羊──祂的愛子。這裡是阿爸為祂的愛子預備了身體,我們讀第5節:「耶和華我的神啊,祢所行的奇事,並祢向我們所懷的意念甚多,不能向祢陳明;若要陳明,其事不可勝數(這裡與詩篇第一三九篇,說到神向我們的愛念比海沙更多,是相對的。第6節,這是一個預言)。祭物和禮物,祢不喜悅;祢已經開通我的耳朵。燔祭和贖罪祭非祢所要。那時我說:看哪,我來了!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我的神啊,我樂意照祢的旨意行;祢的律法在我心裡。」(詩四十5-8)
你說主是否很樂意?祂說什麼?主知道神不喜悅祭物和禮物,那些根本不能贖罪,是預表。「燔祭和贖罪祭非祢所要。那時我說:看哪,我來了(你看到、感受到主很樂意,當然沒有勉強,祂說:看哪,我來了!主為我們降生,祂已經來了,成為神的羔羊。祂成為人,接著祂為我們成為神的羔羊)!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(後面更提及祂樂意)。我的神啊,我樂意照祢的旨意行;祢的律法在我心裡。」這旨意就是死在十字架上,神的旨意是要祂被釘在十字架上,成就完美救恩,使幔子永遠裂開,神的愛夢成就!讀這段聖經,一定要提及希伯來書第十章,來解釋這段聖經的正意。我們讀希伯來書第十章,這裡說得更詳細,就是為解釋這段聖經。
希伯來書第十章3節:「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;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(事實上,他們獻了難以計數的牛羊,成千成萬全部都是預表,不能夠真真正正贖罪,動物怎可以贖一個人的罪?不可能的事!這一切都是預表,是很寶貴的預表)。(第5節:)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(所以重述詩篇第四十篇的聖經):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祢不願意的;(注意後面那句,說什麼呢?)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(主預備獻上為祭。創世記第二十二章說: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。這裡說到另一種預備,為祂預備了身體,祂永遠成為人,如此才能成為神的羔羊,成就在山上,神預備祂做我們的羔羊。要先預備身體才行)。(第6節:)燔祭和贖罪祭是祢不喜歡的。那時我說: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祢的旨意行(這旨意是什麼呢?你看到主心態怎樣?當然沒有丁點勉強,祂說:我來了,為要照祢的旨意行)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(第8節:)以上說: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祢不願意的,也是祢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);(第9節:)後又說:我來了為要照祢的旨意行;可見祂是除去在先的(即是說到獻祭的那些祭)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(第10節,這旨意是什麼意思?什麼旨意?說得很清楚。)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(所以主獻上祂的身體,不是牛羊為祭物,而是祂自己),就得以成聖(祂在十字架上獻上祂的身體,所以這旨意是主釘十字架,獻上祂的身體,要祂兒子做我們的贖罪祭)。(第11節:)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(但不同了,第12節:)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(解決了)。從此,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(十字架上,主獻上自己,使我們永遠完全)。因為祂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(就是我們)永遠完全。」(來十3-13)
聖靈也為這件事作見證,亦提及新約,成就了新約,祂用血與我們立約,講到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。詩篇第四十篇說祂樂意照神的旨意行,對嗎?第7節則說:「看哪,我來了」,這裡表達一種意思:我來了!「我的神啊,我樂意照祢的旨意行」,雖然這旨意是祂要獻上祂自己,被釘在十字架上,但主是樂意的,有心和有熱情。祂樂意,連十字架,祂都樂意,照神的旨意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