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你看新約,你會看到主很迫切受十字架的浸,父、子那樣「一」,一齊為我們成就太震撼的事。詩篇第一百一十篇是我十分寶貴的詩篇,特別是第4節講得很清楚:「耶和華(講到父)起了誓,決不後悔,說: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。」(詩一一零4)在我來說這太寶貴,阿爸立了祂愛子做我永遠的大祭司,永遠為我活著,做我的祭司,太寶貴。神起誓,決不後悔,立祂兒子做我永遠的祭司。這裡已包含了主會成為人,祂永遠是祭司,只有人才能做祭司,所以主必定是同時是神、同時是人。祂要做我的中保、祭司和為我死。做我們的祭司,第一點,祂要永遠成為人,還有祂一定要為我死,因祭司要獻祭,這個祭當然就是要把自己獻上。剛才讀過,牛、羊不能贖罪。主樂意照阿爸的旨意行,這很震撼。父起誓,決不後悔!你可以看到神的心是很樂意的,祂永遠成為人,並獻上祂自己。
希伯來書講到,祂要將我永遠完全地帶到阿爸、祂自己和聖靈面前。很堅強地起誓,永遠都不會後悔,祂覺得值得這樣為我們,我覺得很寶貴。還有一些聖經講到,祂不單覺得值得,而且是喜樂的。這裡講到父決不後悔,為我們永遠成為人,當然主也不會後悔,祂覺得很值得,我覺得很寶貴。試想,若你是神,你預備永遠成為人,真是不簡單的事,因你永遠不再單單是神,要永遠成為人,知道要暫時放下神那無限的榮耀。主來到地上,披上卑微的外衣,祂來到自己創造的地方,卻被人逼迫、不接待祂,被毀謗得很厲害。祂本身是神,是無限永遠的生命,最榮美、榮耀的生命,竟然被人毀謗祂是被鬼附的,完全相反得那麼厲害,被人羞辱、吐唾沫、被鞭打和釘在十字架上,在十架上還被人譏笑。試想,若你是神,單單成為人已很厲害,那差距太大,因為是創造者與被造的,無限的那位成為人。試想,祂成為人,成為一個嬰兒,甚至要被人餵食,經過人間各種事情,祂進入我們各種需要裡面,常經憂患、多受痛苦,祂付出那麼大的愛,人卻這樣對待祂,要除掉祂,釘祂十字架。若你是神,你都會考慮清楚,是要永遠成為人。在我心中,這是無可代替的寶貴。祂為我永遠成為人,主為我釘十字架當然是太震撼、太厲害,但在我來說,祂永遠成為人這件事,實在連主釘十字架也不能代替的寶貴,是太厲害的事。
我是人,實在很需要祂為我永遠成為人。是否很希奇呢?祂無限偉大,沒法想像,祂卻為我們歡躍而來:「看哪,我來了!」(詩四十7)祂樂意照父的旨意行,走上十字架。父永遠不會後悔,我覺得主也一樣,永遠不會後悔;阿爸也永遠不會後悔,使祂的愛子成為人和為我死,父、子永遠都不會後悔,而且覺得很值得!主身上留下凹陷愛的傷痕,來表明和永遠宣示祂多麼珍貴祂與我們這份情愛,祂也說我們是祂擺在前面的喜樂。越愛就越喜樂,神越愛我就越喜樂,祂因我喜樂。喜樂是一種很大的表達,那種心的歡喜,祂多麼愛我、多麼歡喜得著我,這是很寶貴的情感的一種表達,那種快樂是從心底發出來的,很真、很寶貴,神因著我快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