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1節:「耶穌又說:一個人有兩個兒子(從這𥚃看見阿爸的熱情,所以我們要進入神的熱情,這節聖經表達得很清楚)。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』(兒子在爸爸還未死就要分家產。這個兒子很想爸爸早點死,好讓他能承繼家產,太離譜!)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(拿盡了阿爸分給他的)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(小兒子想望「無王管」,能有多遠就走多遠,胡作非為,放縱自己)。在那裡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(坐食山空)。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(他雖然分得不少家產,卻幾乎完全浪費)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;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(對猶太人來說放豬是很下賤的工作,他們也幾乎不吃豬肉)。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(他實在太肚餓,看見豬在狼吞虎嚥地吃豆莢,他恨不得拿一點來吃),也沒有人給他(這世界就是這樣)。」(路加十五11-16)
第17節:「他醒悟過來(人是要遇見痛苦才會醒悟。香港經過了這幾年,神預備了很多人的心。我相信神也會使很多人醒悟過來,回到神面前。你要看見世界沒有希望,人有時有一些假的希望,很多在地上的物質都不能滿足人的心,人不是單為這些食物活著。世界上的不過好像豆莢一樣,不能解我們心裡真正的飢渴,加上人那樣待他),就說:『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(工人都有很多)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裡餓死麼?我要起來(有時人是要到了難處、絕境才醒悟。小兒子回想父親和遇到的人相差太遠,想到他的愛,可以任意飲食,一切都是他的),到我父親那裡去,向他說:「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(他終於看見自己所做的是怎樣的)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』(他不敢奢求,只想做一個工人。)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裡去(後面看見神是怎樣的)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(我覺得這個爸爸想小兒子回去,相離還遠已經看見),就動了慈心(父是懷著慈心),跑去(寶貴神是這樣。我有一首歌說,幔子裂開,神衝出來擁抱我們,祂不會遲一秒,你得救那刻,你一禱告祂馬上應允,你接受主耶穌為救主,祂馬上聽你禱告。「跑去」:特別父親已經年老,他還是跑去,全是真正的接納、快樂,這是真相。父親不是在想浪子過去有多不好,這個兒子實在太差……父親看見這是他的兒子,他的心滿是愛)抱著他的頸項(全部也很真實,很完全。我相信小兒子穿的衣服很難沒有臭味。但父親不會想這些,而是抱著他,這就是神的熱情!這也是當天我得救時的感受。當時我不太認識這方面,我還沒讀過這些聖經。但我感受神很大與我同在,好像包圍著我。今天我更覺得神在擁抱我,神與我很近、很近,在包圍著我),連連與他親嘴。」(路十五17-20)
我相信我得救那天,阿爸也是與我連連親嘴。因為祂得著從亙古祂一直想要的,祂永遠得著我,祂快樂得太厲害。我有一首詩歌說到,祂擁我入到祂的心底。祂緊抱我,能抱得有多緊就多緊,直到祂的心底,祂還與我親嘴。所以,當天也是我人生最快樂的一天。很寶貴這段聖經全都描述了,主所講的很真實。阿爸連連與他親嘴,不斷地親嘴。這太真實,阿爸的心實在太愛這個兒子,祂太快樂能得著不知等了多年日心中所要的,祂的愛夢成就了!你說祂多快樂呢!阿爸得著全宇宙祂最要的。而且祂實在等待了太多年,祂得著了,快樂得難以形容!
「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(神實在已經預備了所有,等他回來。「袍子」讓我想起約瑟的彩衣,約瑟就是雅各最愛的孩子。這「袍子」是義袍,不是聖經所說那些人自義的衣裳,是神為我準備的「義袍」,是祂最愛的兒子所穿的)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(祂真的是要我們做祂的親孩子);把鞋穿在他腳上(全都早已預備,一切都是要給他的。慈父的心已經預備好所有。神不但為祂的愛子預備了身體,更在耶和華的山上為我們預備了神的羔羊。祂也預備了我們在得救之後,今生到永恆);把那肥牛犢(牛犢已是很寶貴,這𥚃特別提到是「肥」牛犢)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。』」(路十五21-23)
神為我們開party(派對),可以說是「音樂party」,所以後面提到神作樂跳舞。祂快樂得不只是開party,更是開音樂party。有時候我們真的需要音樂,因為有些感情是要有音樂才能表達得足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