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稍為詳細地講述「因信得生」方面,這句話含意很深,也很豐滿。首先,我想讀羅馬書,保羅特別是一個信心的人,第一章16節:「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(羅一16-17)保羅引用了哈巴谷書。
我們信主,「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」,我們一直信到底,不只是信主那天得救了,是繼續信下去。我也是這樣,我一生直到見主,沒有別的路可走,完全沒有,就是信,每天都是因著信而活。有一個翻譯:「以信為本」,根本是以信心為本的生活。你讀羅馬書,一直講到「因信稱義」這件事,很詳細講述這件事,怎樣能夠稱義,怎樣罪得赦免,得救呢?
羅馬書第五章1節:「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」(羅五1)接著後面講到稱義之後,恩典很厲害,又講到盼望方面。所以,首先是我們因信稱義,我們的罪赦免了,神看我們好像義人一樣。今天,我們已不再是罪人,神稱我們為義,這不是驕傲,而是神赦免了我們的罪,我們還被稱義。我們的罪赦免了之後,我們與神沒有阻隔,就活過來了。
以弗所書第二章說,我們本來死在罪惡過犯中,犯罪之後,你的心靈就死了,雖然你的靈魂還在,不過你的靈魂與神隔絕了。死就是隔開,沒有生命,你向神沒有正常的反應,心靈是死的。以弗所書第二章,接著說什麼?我們信主後,心就活過來。浪子的比喻,那兒子好像死而復活,我們就是這樣,我們信主那天,心靈就活過來。以前像死了一樣,沒有反應,沒有感受,神多愛我們,我們卻沒有反應,但信主那天就完全活過來,完全不同了,心靈能與神相交,這就是得生命。
第五章說得很清楚,我們稱義就會得生命。第18節:「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」(羅五18)今天,很寶貴,我們一個個被稱義,神稱我們為義,是神稱的,祂稱我們為義,我們也得生命。
因信得生,第一個意思,就是我們因著信稱義而得到生命,之前我們是死的,但現在我們已經活過來,得生命。約翰福音第十章10節,主耶穌也說:「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(約十10)還有其他聖經講到這方面。哈巴谷書這節聖經的含義很豐富,信心的果效很厲害,因為信心就是接受主,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的人,所以你是接受主和祂的救恩。
約翰福音第五章24節,主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五24)所以,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,我們不再死在罪惡過犯中,已經入生了。所以,我們是得生的。
約翰寫約翰福音,其中一點為了什麼呢?第二十章31節,神很要我們首先得生,活過來,以後我們才能與祂同活,第31節:「但記這些事(有目的的)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二十31)祂使我們的心活過來,與祂相交。義人必因信得生,首先是我們稱義和得生命,但主要我們得的更豐盛,我們不是停滯於此,而是繼續前進,我們要長進。
約翰福音亦是生命的書。我們讀約翰福音第三章,第3節,尼哥底母來見主,若他不得著重生,知道多少都沒有作用。「耶穌回答說: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(當然,他的眼睛仍是瞎的)。』尼哥底母說:『人已經老了,如何能重生呢?』……(第6節,主說:)『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;從靈生的就是靈。我說:你們必須重生,你不要以為希奇。』」(約三3-4, 6-7)我們第一次出生,是肉身所生的,媽媽生出我們,第二次就是聖靈,我們必須重生,就是再生一次。很寶貴,我在1943年出世,從肉身生,但1959年我得到重生。約翰壹書說了十次,我們從神生,所以我們得生,這個「生」很寶貴,我們從神生,是神生我們,不單從父母生那麼簡單,我們從神生,得著重生,這也是永生。
我們讀第三章16節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三16)哈巴谷當時未有這節聖經,這裡說得很清楚,叫一切信祂的,所謂因信怎樣呢?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哈巴谷講到義人因信得生;然而,這裡說:叫一切信祂的人,得到永生,所以這個「得生」,是永生。
很寶貴,第一點,約翰壹書講了十次,我們從神生,我覺得太寶貴,神不單創造我們,我們從祂而生。神特別造企鵝來表明這件事,企鵝是爸爸孵蛋,要用很久時間孵化,以致企鵝爸爸消瘦了。我覺得神造企鵝,是用來表明阿爸這份親情;神創造企鵝,使我們認識祂的愛。「因信得生」第二點,我們從神而生,我們得到重生,也得著永生,是永遠的,永遠都能與神親近,永遠與神相通,心靈永遠不會再死。很寶貴,連我們的身體,將來永遠都不會死,我們根本為神永遠存有,為阿爸永遠存有,為主永遠存有,祂不能失去我們,因著愛,祂最需要你和我,所以這個「生」很寶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