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唱(羅馬書第八章)38節到最後,我很喜歡那裡說:無論現在的事:不論你現在發生什麼的事,失敗了,都是現在的事;將來的事:你一生、我一生直到見祂所發生的事,無論什麼事;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。總之全宇宙沒有任何東西,或別的受造之物等等,無論是幾時發生的事、發生什麼事、任何事都好,全宇宙根本沒有任何東西,直到永遠,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。試想,還怕什麼?如果我下地獄,我在地獄都可以享受神的愛,若是這樣,那裡還是地獄嗎?在地獄裡的人,永遠與神隔絕,享受不到神的愛。如果我下地獄,我在地獄中都能享受神的愛,沒有隔絕;我享受到神的愛,那裡就不是地獄了。
所以我很寶貴這裡說:無論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;你失敗了,是現在的事;都不會隔絕,所以為什麼我們容易起來,你一倚靠祂,立即享受祂幫助你,祂根本住在你心中,你一倚靠祂,就已經弄妥了。祂是我的生命,祂的供應使我起來,而且很快。你一倚靠祂,可以立即起來。
詩歌:向萬有誇勝(神家詩歌第十一冊176頁)
詞:余光昭 曲:L. Morris
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,
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
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
是高處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
都不能叫我們,都不能叫我們,
與神的愛隔絕,
這愛是在我們的
主基督耶穌裡的。
我覺得保羅應該受過很多控告,因為法利賽人的律法精神很重,法利賽人接收很多歷代錯誤的遺傳,導致律法精神很重。所以有羅馬書第七章,講到我們已經脫離了律法,保羅應該容易受控告,所以這方面對他幫助很大。羅馬書第八章,他說神稱他為義,他說主為我們從死裡復活,為我們代求。他自己本身也要弄清楚罪的問題,以及得救的穩妥的問題,他自己本身也要處理這方面。所以,第八章講得很詳盡,第五章已經講了,到第八章,他再講,講得很詳盡、清楚。
他也有這難處,我覺得很好,因為他也有難處,他自己應該也受控告,所以在第八章33節,他說: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。」唯有神和主才能定我們的罪,但祂反而稱我們為義。主為我們死而復活,為著使我們得赦免,所以主不可能還定我們的罪,神也不可能定我們的罪,神反而稱我們為義。祂差祂的愛子來,為解決我們的罪,想我們稱為義,這就是阿爸的心。主付出最大,付出祂自己,都要解決我們的罪。祂很想你完全享受赦免,使你的心釋放,好使你享受祂那份愛。
主所做的完全與魔鬼相反,祂站在我們這邊。「神若幫助我們」(羅八31),英文是祂在我這邊:God is for us,與魔鬼完全相反,唯獨能定我們的罪的那位是阿爸和主,反而是阿爸最稱我們為義,祂差祂的愛子來,就是要使我們得赦免,完全的赦免。祂的愛子從死裡復活,為要使我們得著完全的赦免。祂很想我們完全享受赦免,所以聖經講了很多赦免的事,多得很厲害!神為自己不用說那麼多次,祂卻說了很多。
我們讀羅馬書第五章17節,我很寶貴這聖經。這章聖經完全沒有提及原罪,一點都沒有,原罪的謬論卻用這章聖經來講論,事實上,根本是神恩愛的海洋,完全沒有丁點提到原罪,是他們解錯了。第17節:「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?」我覺得很寶貴能夠在生命中作王,今生,我的心靈勝過一切,像作王一樣,可以說管理著一切,而不是被那些東西管理我們,被其他的控制我們。我覺得每天重要是在生命中作王,沒有什麼轄制我們、攪擾我們,我像作王,是自由的。
怎樣才能得勝呢?這裡說得很清楚:「何況那些受洪恩(所以弟兄姊妹要享受,許多人說:加油!加油!我通常說:享受!享受!我們要享受。跑馬拉松,人通常喊加油!加油!我會笑著說:享受!享受!我們要享受洪恩)又蒙所賜之義的。」(羅五17)「所賜」:所以這是恩賜,是gift,英文是gift,the gift of righteousness,我們享受神所賜的義,你才能在生命中作王。在生命中作王有條件,就是你享受祂的洪恩,是接受、享受、信心,享受所賜的義,而不是靠自己弄出來,而是祂所賜的,是一個恩典,我們才能在生命中作王。
詩歌:羅五17、八37
配經文:余光昭 曲:John Wyeth(略改)
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
豈不更要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
在生命中作王麼?在生命中作王麼?
(我加上第八章37節)
然而,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
已經得勝有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