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應該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得救,應該很有信心和把握,知道自己已經永遠無罪。我覺得最寶貴的,即使在失敗後,我們和祂之間還是無罪,我們永遠完全。希伯來書第十章說,因為祂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我們在神面前永遠完全(來十12, 14),無論在什麼時候,都是完全的。約翰福音第五章24節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(這𥚃說得很清楚)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所以不會再死,已經「出死入生」,我們有的是永生,永生即是你的心永遠也向神活著。詩篇第二十二篇講到主釘十字架,特別有一節說:「願你們的心永遠活著」(詩二二26)!太寶貴,我們信主後,罪完全得赦免,心是永遠活著,是永生。「不至於定罪」,所以我永遠也不會被定罪,將來的審判,與我無關,我已經被赦免了,我已經與主同死,我的罪已經在十字架上受了審判。
詩歌:約五24
配經文:余光昭 曲:John Wyeth
那聽我話、那聽我話、
又信差我來者的,
就有永生;
不至於定罪,
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
那聽我話、那聽我話、
又信差我來者的,
就有永生;
不至於定罪,
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
所以,我們應該知道自己是永遠不會被定罪的。主說得很清楚:「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五24)另外一節聖經說,我們進入奇妙光明(彼前二9),是永遠都在奇妙光明裡,活在光明中。
「耶和華說:『你們來,我們彼此辯論。你們的罪雖像硃紅,必變成雪白;雖紅如丹顏,必白如羊毛。』」(賽一18)聖經說,十字架就是神的智慧和能力(林前一18-21),是很合理,也完全公義。神是公義的,是信實的,祂必赦免我們的罪,很合理。祂說:「你們來,我們彼此辯論。」神是義的,神自己本是聖潔、公義的,有罪的祂不會當作無罪,但因為主為我們釘十字架,擔當了我們的罪,所以祂赦免我們,是公義的。神說:「你們來,我們彼此辯論。」若你覺得不敢相信,自己的罪那麼大,卻可以完全潔白如羊毛、比雪更白,祂說你們可以來,我們辯論一下,神就是如此。這不是偏心,是因為祂的愛子已經付出了,實在超過了擔當我們的罪,而且有餘。
主出來傳道的時候,施洗約翰說祂是「神的羔羊」。我們讀約翰福音第一章29節:「次日,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,就說:『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[或作:背負]世人罪孽的!』」主實在背負我們的罪,而且除掉了,所以,我所有的罪已經除去、沒有了!太寶貴,祂不單背負了──因為背負了,所以也是除去了所有罪。聖經用這些來形容,罪已經沒有了、除掉了。聖經用各種講法,說明罪已經沒有了。
約翰壹書第一章7節:「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」
詩歌:約壹一7
配經文:余光昭 曲:Early American Melody
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
如同神在光明中,
就彼此相交、彼此相交,
祂兒子耶穌的血
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我們已經脫離了黑暗的權勢,進入祂愛子的國,已經在光明中。祂兒子的血,洗淨了所有,就是一切的罪。所以,現在我們沒可能有什麼罪,已經洗淨了、除掉了,這節聖經用不同的方法來說明。
彌迦書第七章。神用各方面說明,目的是使我們的心完全釋放。我盼望你看見,你與神中間,不要再有任何陰影,特別在你失敗的時候,這更重要!你要知道你與神中間根本再沒有任何阻礙,要飛向主,立即起來。彌迦書第七章18節:「神啊,有何神像祢,赦免罪孽,饒恕祢產業之餘民的罪過,不永遠懷怒,喜愛施恩?必再憐憫我們,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,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。」(彌七18-19)現在人類可以上月球,但最深的海域,由於壓力太大,人實在很難到達。神卻將我們一切的罪投在深海𥚃,根本無法將它尋回,已經不再見,又將它踏在腳下,聖經是這樣來形容。
詩歌:彌七18-19
配經文:余光昭 曲:H. P. Hanks
神啊,有何神像祢,
赦免罪孽、赦免罪孽,
饒恕祢產業之餘民的罪過,
不永遠懷怒,喜愛施恩?
必再憐憫我們、憐憫我們,
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,
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、投於深海。
很寶貴!(以賽亞)的時候有復興,他特別享受神的赦免,他說神把他的罪扔在背後(賽三八17),我覺得很好。沒有人看見自己的背脊,神把我們的罪拋在背後,即是說不再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