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雖然是外邦人,不像以色列人實行了那麼久,而且那些是神的話。神沒有與我們立舊約,我們在諸約上是沒有分的,但我們也要相信,因為我們犯了很多罪,加上生活在這個功利的大染缸裡,就是在這個世界裡太久了。例如今天所說的,你小時候犯了罪,就算說不上是罪,或是你做了一些媽媽叫你不要做的事,你知道不對,你都會害怕,怕媽媽回來、爸爸回來,會怎樣呢?或許他們不太知道,又或者知道一點點,你會想如何去交代。我問你,地上的債主──有人見到債主來,是否會盡量避開,可避則避,不見到他會好些,見到便會轉頭就走!如果我們把神當作債主,你說是否很糟糕呢?看見祂便害怕,好像亞當那樣,那麼你怎樣得到幫助呢?我們惟一的出路就是祂,最愛我們的就是祂,並且最歡迎我們的也是祂,祂已完全了解一切,甚至為我們預備了救恩,是預備了這麼厲害的救恩,這救恩不只是救我們那麼簡單,而是付出這麼大,是祂的愛子永遠成為人,為我們流血。試想,祂怎會不歡迎我們?祂連這樣的事也去做,祂做了這些事,會不會說:「你不要來,我不歡喜你來!你現在這個樣子!」就因為你是這樣子,祂要做這些事來救你,幫助你,也想除掉你良心的不安,洗淨你的良心,使你有平安,連失敗了也有平安。不是因為我們這麼好,而是因為神愛子擔當了我們的罪,祂為我們受苦,使我們得平安,祂受刑罰,使我們得平安,祂受鞭傷,使我們得醫治。祂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祂想我們的心平安,想我們心中不會有虧。
是不是太寶貴呢?如果你做了一些事得罪了一位好朋友,他會怕你仍整天都內疚,內心總覺現在有點虧欠。那位朋友已毫不介意,完全赦免你,他也不計較,但你心裡總覺得不自然,覺得有些事破壞了關係等等。神要消除你的陰影,祂的心真是萬愛的心,祂知道如果不是這樣,會影響你與祂的關係,祂太愛你、太要你,太要你與祂活得很快樂、很舒服,你是祂的兒子!你卻整天怯生生的樣子。就如一位爸爸很愛、很愛他的兒子,早已不計較,兒子卻說:「唉!我昨天做了那樣的事。」阿爸說:「不要緊,不要緊。」但兒子天天總是怯怯的:「可能阿爸心裡仍有些介意,雖然他說不要緊。」這就是魔鬼這控告者弄出來的事,嚴重地抹黑神、毀謗神。神不是這樣的!若祂是這樣,祂根本不用為我們預備救恩,而且是這麼厲害的救恩,付出這麼厲害,你要看到神的心,祂做這些事就是想你平安,想你無阻,想你很快樂地享受與祂的關係。祂想你良心無虧,不想你覺得:「你既然得罪了我,我想你永遠都覺得有虧。」祂想你良心無虧。因你良心有虧,就算對方毫不介意,你自己這樣想,就會影響你與祂之間的關係。不是對方有問題,而是你影響了你自己與對方的關係,影響了你享受對方那份情、那份愛、那份友情等等。所以聖靈都作見證,祂已經在先知書一次次作見證,這個約是祂講的,以賽亞書有講、耶利米有講、以西結也有講,寶貴嗎?最後神的兒子來講,是講得最透徹的,並用血立約。
我覺得聖靈很寶貴,為什麼特別提第一及第四個福分呢?因為第一個福分講出,包含了很多內容,就是聖靈住在我們裡面這個福,阿爸和主也住在我們裡面,這個就是新約第一個福,是首要的,另外包括了我們與主聯合,也包括了重生,都在第一個福內,包括了祂給我們聖經和聖靈繼續開我們眼睛,使我們明白,祂不斷寫、寫、寫,在我們一生都是這樣,使我們進入那些真理、真相,和享受那些真相。這些就在第一個福裡面。
聖靈為什麼選擇這個福?因為阿爸、主和聖靈住在我們裡面 ,就更證明我們是永遠完全。「因為祂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」(來十14)以色列人很難相信,永遠完全,良心沒有問題,與神之間沒有罪,自己完全適合親近神,永遠完全,百分之百最適合親近神,什麼都弄妥了──他們很難相信,因為連他們整個國家都設有一個贖罪日,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日子,是整個國家認罪。自己私人也有去獻祭,因犯了罪。嘩!現在永遠不用了!可以說他們不習慣!但聖靈已作見證,你也去看以賽亞書、耶利米書和以西結書等等,同時聖靈都會印證這些事在我們裡面,很寶貴。
第四點講到我們已經完全沒有罪了,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,但你只是這樣說,人們都覺得是不是這樣解釋?第一個福說到,父子聖靈都住在我們裡面,如果我們還有一些罪未赦免,祂怎能住在我們裡面?不可能!你若覺得你一犯罪祂就馬上離開你,你一悔改祂馬上進去,總之出出入入,是不是這樣的呢?另外,你重生,重生多少次呢?聖經說「重」,只一次。我們有的是永生,重生就是已經得著永生──永遠生。主還說:我們是永遠活著(約六51, 58),是指你的心。罪的工價乃是死,就是指與神隔絕,永生就永遠都不會與祂隔絕了,永遠享受阿爸和主,很清楚。質素就是享受阿爸和主,主禱告時也說:「認識祢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」(約十七3)這認識不是聽回來的認識,而是講到心裡面經歷祂的那種認識,這就是永生。所以我們有「享受永生」、「永生的路」,就是享受阿爸和主,我每天唱那兩首「鑽石詩歌」來享受阿爸和主,就是享受永生,是主為我們死帶來的。所以聖靈選了這兩個福,第一個很清楚說了,但有時你可能會覺得是不是這樣解釋,這福指出阿爸、主和聖靈都住在你裡面,還夠不夠證明呢?你若有罪祂還可否繼續住在你心中?是永遠的。主曾說聖靈常與你們同在,也要在你們裡面(約十四17)。他解釋了第一個福最首要的──永遠與我們同在,而且在裡面,是這樣永遠與我們同在,更住在我們裡面, 這永遠,不是說永遠中間有時會沒有,而是for all time (永遠的),一直沒有一個時刻離開你,所以我們每一個時刻,都沒有罪,已被赦免了,不是說你犯罪後你不必悔改,但我說是在神面前,你與神中間沒有東西阻礙,祂很歡迎你,很悅納你,祂同樣戀慕你。你再聽那些信息,也再看那些書,都有提到雅歌那些內容,以及彼得三次不認主的事。你看看主如何愛彼得,他試過三次不認主,是否比你失敗得還厲害?但祂怎樣待他?祂就是以這樣的心接納我們、歡迎我們,甚至安慰我們,並預先為我們禱告,祂知道他會悔改,祂說:「你回頭以後,要堅固你的弟兄。」(路二二32)祂還說彼得起來後,可以幫助弟兄分姊妹,再次重用他。我們失敗了,祂是知道的,並且看到你已經悔改了,因為祂做我們的祭司,還為我們長遠活著,祂救我們到底,堅固我們到底,我們一定會起來,祂已經看到,你不會這樣繼續下去,祂看到我們整個人生和永恆,太寶貴。我們的心是永遠活著的,已經不致定罪,永遠也不會被定罪,是已出死入生,甚至入了永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