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,講到主為我們,好像嫩芽、好像根出於乾地一樣,沒有佳形美容,祂多受痛苦,常經憂患。我覺得主有些苦,本來是救贖我們所不需要受的,祂為我們死已經足夠有餘;有很多苦是救贖我們所不需要受的,但祂仍常經憂患,多受痛苦,我覺得主要進入我們各種需要裡面,很要安慰我們的心,並且與我們凡事相同。祂凡事受過試探,為要除去我們的距離感和心裡的障礙,真的可以溫暖我們,醫治、暢快我們的心,成為很體恤我們忠信的大祭司,最適合我們心靈的需要,所以祂不單沒有勉強,更是多受痛苦,甚至救贖我們不需要受的苦,祂也受了!我每天也為此感謝,我覺得太寶貴,祂這份愛甚至是奢侈和湧流的。
父方面,很清楚,第5節:「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(即是主自己被壓傷,當然是父將祂壓傷)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(就是父)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。」(賽五三5-6)這裡看到阿爸,即是父,所做的是最難的,十字架上神經歷的,按人來說是最難、最難的,祂完美地解決了沒法解決的問題。神愛的計劃龐大得是永恆無盡擴增下去的,但我覺得過程更是感人,更偉大,因為神自己親身為我們經歷了這些太震撼的事。你能將你的家人壓傷,使他受痛苦嗎?根本很難做得到,不要說是十字架那麼痛苦的事,就算小小的痛苦,你也不願對你的家人那樣做。震撼得太厲害了!我們怎樣愛我們的家人,也不及天父愛祂的兒子,但父將祂壓傷,並且刑罰祂,使祂受痛苦!你很難忍心出手。
第10節提到,神將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,所以主受的痛苦,是最大的痛苦。第10節再次提到鞭傷。有些事情講了兩次,例如鞭傷講了兩次,因為鞭打很痛苦,一鞭鞭的,鞭打了很多下,背部的傷越來越大,很痛苦。有些人鞭打後便死去,所以特別講了兩次鞭傷。另外,也再提到壓傷,祂為我們的罪被壓傷。第10節說到是父將祂壓傷,這最難做得到。「耶和華卻定意﹝或作:喜悅﹞……」(賽五三10)實在這裡應該翻譯為喜悅,更加合原文意思。是否很令人希奇呢?所以是神的熱情,祂甚至是喜悅的,主也樂意照祂的旨意行。「耶和華卻喜悅將他壓傷」,試想這是否很令人希奇的事呢?竟然喜悅將祂的愛子壓傷,壓傷是最難做到的事,神的愛竟是這樣,真叫我們希奇!所以祂一定是看到前面的喜樂,果效很大,很值得,才會這樣做,才會喜悅,因為有祂更喜悅的事發生。
「喜悅」:我覺得這是很厲害的事,因為阿爸會得著我們。這喜悅包括了很多,包括愛子會得著榮耀,有很多人認識祂愛子的榮耀,顯出祂愛子的愛多麼厲害,顯出祂的愛子有多寶貴。所以神這樣出手,實際上也全都是愛,這份愛要經過很大痛苦,但這愛的效果帶來無窮、直到永恆的喜樂,所以祂會喜悅,是否太希奇呢?祂做了最難、最痛苦的事。當阿爸壓傷祂的愛子,祂受的苦不會比祂的愛子少,父子聖靈的痛苦也不會少,都是一樣,是比全宇宙直到永遠所有痛苦加起來的痛苦更大的痛苦,但神仍是喜悅的,不單沒有勉強,更是喜悅的。人覺得太厲害,覺得無法以「喜悅」來翻譯,所以翻譯成「或作喜悅」,實際上原文應譯為「喜悅」是更好的,譯為「定意」是因為翻譯的覺得難以接受,好像違背常理,所以譯為「定意」覺得或許人們較容易接受。但實際上翻譯為「喜悅」真的會更好,可能有些人覺得很難接受,有些不合常理,「喜悅將他壓傷」根本是超過一般人的觀念。我覺得這簡直是特別超級寶貴,阿爸竟然「喜悅」,一方面因祂愛祂的愛子!約翰褔音第十七章已講出內情,主說:「時候到了(十字架的時候到了),願祢榮耀祢的兒子(「榮耀祢的愛子」:就是在十字架上榮耀祂的愛子。主經過十字架,不單是樂意照祂的旨意行,而且「願祢榮耀祢的兒子」,祂願意走上十字架和死亡,祂也看到父的心想祂得著榮耀,使祂的榮耀在這裡顯出來,因著十字架看見主的愛有多大,當然亦看見父的愛有多大),(之後再說:)「使兒子也榮耀你。」(約十七1)因為主釘十字架榮耀阿爸,使人看到阿爸的愛有多大,祂的榮耀有多大,祂有多好。阿爸就是要人看到祂的愛子有多好,有多榮耀;主也想人看到父有多好,有多榮耀,所以祂說「願祢」,祂根本是樂意走上十字架,因為神的榮耀在這裡顯出來。
神得著榮耀是很重要的,因為祂得著榮耀,我們就寶貴祂,只有感受神好,我們愛祂才會得到最大幸福。而且神也是最喜樂的,所以說父「喜悅」,因祂看到前面的喜樂,希伯來書第十二章講到: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……」(來十二2)阿爸也看見,聖靈也是,都覺得很值得祂們經過比全宇宙直到永遠加起來更大的痛苦,仍覺得值得,甚至說是「喜悅」,並且覺得因前面的喜樂所帶出來的是喜樂的,這個心態很寶貴。神的心態是喜悅的、樂意的,祂愛我,為我經過這些,祂都是喜悅和樂意的。所以是:耶和華卻喜悅將他壓傷,使他受痛苦。這痛苦當然是比全宇宙直到永遠所有痛苦加起來更大的痛苦。「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」(賽五三10),當然詩篇第四十篇和希伯來書第十章已表明主根本樂意將自己獻上,祭物、燔祭都不是神所要的,但祂將自己獻為贖罪祭。
「他必看見後裔,並且延長年日(這裡講到主的復活,祂根本是看見我們)。耶和華(即阿爸)所喜悅的事(包括主釘十字架)必在他手中亨通。」(賽五三10)即阿爸託付祂要成就的是事,特別是釘十字架這件事,是耶和華所喜悅的。祂太喜悅了,所以說:「成了」!阿爸就說:「坐在我右邊」!所以主釘十字架是阿爸喜悅的事,父亦喜悅將祂壓傷。神經過這樣大的痛苦,可以說是喜悅的,多麼寶貴有這樣的阿爸!假若有些勉強,你會感覺差很遠,即使祂勉強為我們死,仍是太寶貴,但主是樂意的,且父喜悅將祂壓傷!我覺得這是太完美的愛,使我看見自己寶貴,更加相信祂這份愛。我覺得很寶貴,祂覺得值得為我們死,帶給祂很大喜樂。
若不是神啟示,有誰會想到神是這樣好的呢?人有一個問題,就是這個宇宙是否friendly(友善),其實最重要是創造宇宙的那位是怎樣的。第11節:「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……」(賽五三11)「勞苦的功效」:我喜歡英文聖經所用的字:the travail of his soul,travail有生產的痛苦的意思,「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,便心滿意足。」(賽五三11)你和我是祂勞苦的功效,祂看見我們就心滿意足,這話是否太寶貴?主可以因著我心滿意足,神因我的喜樂是沒有東西可以代替的,太寶貴,祂太歡喜有我,又太歡喜與我一起生活,太歡喜我親近祂,我親近祂令祂太快樂了,聖經真是神的話,如果是人又怎會想到是這樣的呢?
西番雅書第三章17節,我覺得這可說是西番雅之寶:「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,大有能力的主.祂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(不單「歡欣」,也因你「喜樂」,因你歡欣還未夠,還因你喜樂),(還有:)默然愛你(是愛到有享受的,你經歷過就知道,是默然,實在這是更深入的,正如我們親近主,經歷主的同在和愛很大,深被吸引,有時候,我們會不想發出聲音來騷擾,是無聲的,全人是心對心,沒有任何事物在中間,甚至唱詩敬拜也未及我們單單有祂,有祂那份愛,且在享受中,這是更深的,甚至不想發出聲音來騷擾自己。不單歡欣,不單喜樂,還有默然的愛),且因你喜樂而歡呼(shout for joy,即歡喜到叫出來!當我們看到足球射進龍門,就會歡呼!神就是因我們喜樂而歡呼,是爆發出來的喜樂,神就是這樣)。」(番三17)你說這是否神的話?一般人會這樣想嗎?你所認識的朋友會不會覺得神會因你喜樂而歡呼呢?你唱過的一首詩歌,其中一句是這樣的:He shouted for joy over me!寶貴有這位神,這樣的阿爸,這樣的主,我覺得太完美了,使我一生滿足,是沒有瑕疵的滿足,祂根本是完美的神!